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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下中介横行对外劳务市场 害苦十万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03 中国青年报

  “新华视点”记者 吴亮 项开来

  据新华社福州7月27日电

  41岁的倪政武是福建省平潭县农民,2003年初,怀着出国打工致富的美好愿望,倪政武东挪西借凑齐了2.8万元的中介费,在当地中介老板郑福金的组织下以旅游的名义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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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出发前郑福金还和倪政武签下了一纸协议:包找工作,月工资6000元人民币。当飞抵马来西亚后,倪政武不仅无工可打,郑福金也不见了踪影,举目无亲的倪政武被迫流落异国他乡的街头。不久前,倪政武被遣返回国。与他同机遣返的120多人,有着大致相同的受骗经历。

  记者日前在对外劳务大省福建进行调查时了解到,截至2003年底,这个省通过正规渠道在境外就业的只有4.7万人,而通过非正规渠道到国外“打工”的劳务人员估计有数十万人。

  倪政武至今保留的中介老板郑福金的名片上清楚写着:代办马来西亚工作准证、学生准证、文莱劳务等。郑福金向当地农民承诺:保证提供为期两年的工作准证,包找工作,一天工资200元人民币。而实际上马来西亚并未对中国普通劳工开放劳务市场。

  在一个多月的调查中,记者反复问像倪政武这样的出国劳务人员:为什么要相信地下中介?大多数人的回答是:“不找他们还能找谁?”

  一位从事对外劳务中介的人员告诉记者,在福建像郑福金这样的中介从业者至少有上万人。在一位当地人的带领下,记者在福清市渔溪镇找到了一位对外劳务中介人,他说正在招去马来西亚的务工者。当着记者的面,他给福州的“上线”王先生打了个电话,对方马上传真过来一张招工广告。广告上写着:招聘去马来西亚建筑工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马币(大约等于3000元人民币),收费2.7万元,两年合同到期后还可续签,署名单位是“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业务部”。

  记者在福州市福侨大厦六层找到了这家“业务部”,发现门上的招牌却是“福建省华闽进出口公司劳务分公司国际业务六部”,自称“王先生”的一名男子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要求他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的业务证明文件时,他却拿不出来,并急忙锁门离去。而记者也了解到,所谓的“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根本没有经过合法的注册登记。

  福建省金福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地下中介人大都是层层挂靠并形成网络,他们办理出国劳务的手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一些中介人通过他们的渠道在国外了解到招工信息,并在国内组织好出国劳务人员后,再找一家正规公司“出手续”;二是我国公民因私护照放开后,个人出国旅游、商务考察越来越方便,一些地下中介人就让出国劳务人员通过旅游、商务考察、出国留学的形式出国,然后逾期滞留在国外打黑工。

  目前,福建省经过正式批准的对外劳务经营公司有49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有18家,但在地下中介的冲击下,这些正规公司的业务不断萎缩,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1982年就成立的泉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是福建省对外劳务业务开展较好的一家公司,1992年前后公司业务达到最高峰,有4000多人在境外务工就业,但现在这个数字还不到1000人。福建省金福对外劳务合作公司总经理谢源也告诉记者,以前公司每年可以派出七八百人到境外就业,但现在一年连一百人都不到。

  为什么正规公司的业务越来越萎缩呢?首先是出国劳务的中间环节越来越多,层层盘剥下的“中介费”越抬越高。一个出国劳务人员要想“有钱赚”,只能选择“逾期不归”。在这种情况下,管理相对严格的合法中介机构就失去了竞争优势。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副总经理薛敏德告诉记者,去以色列的出国劳务一般为期两年,按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中间环节的费用应在2000至3000美元,但实际上每个中介环节都要狠赚一笔,出国者最后实际要支付约9000美元。在以色列建筑工人最低工资每月大约在750美元,扣除生活费用,要干上约一年半才能挣回出国费用。出国劳务人员不少是靠借高利贷出去的,在经济压力下,他们就想方设法出去打黑工、逾期滞留。他们中许多是通过地下中介出去的,因为这样“更自由”。

  那么,正规公司不能靠价格优势来赢得市场吗?事实上并非这么简单,一位正规出国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正规公司在国内没有一个运行成本较低的招工网络,许多正规公司还要依靠地下中介来组织人员。

  其次,大量出国劳务人员滞留不归,给劳务输入国带来了不少的社会问题,他们对我国的劳务输出限制越来越严格,正常的劳务输出“口子”越来越小。这种情况下,想出去的人只能以旅游、商务考察等名义出去“打黑工”,形成恶性循环。

  此外,正规渠道的劳务输出在税收上实行与国内就业完全不同的政策。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公司总经理钱瑞智说,现在一名高级船员在国外的税后收入可以达到每月1.5万元人民币左右,由于这笔钱是由劳务公司代发,就算成了劳务公司的营业收入,除了海员个人在国内要交一次个人收入调节税外,劳务公司还要再交营业税和增值税,这样扣来扣去,这名高级船员实际每月所得不到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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