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暂住人员不能办大货驾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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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8:1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闫峥 通讯员 杨国平)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暂住北京市的外省市人员不能再申领大货机动车驾驶证了。 依据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5月1日后,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
北京交管局车管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北京将严格执行公安部的上述规定,对暂住北京市的外省市人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只准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暂住人员,只准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据了解,此前,暂住北京市的外省市人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领大货准驾车型。调整暂住人员驾驶证登记业务后,暂住北京市的外省市人员可持身份证和暂住证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申领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