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森: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要高标准严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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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15:03 法制日报 | |||||||||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近日在江西考察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现在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地要在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将教育整顿活动推向深入。 张福森强调,自查自纠阶段是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各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查问题,找差距。
所谓高标准,就是律师执业和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特别是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司法部和全国律协颁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 坚持高标准,首先要学习和掌握标准,要把认真学习、深入宣传部颁规章和行业规范作为自查自纠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广大律师弄清自查自纠的标准和要求。同时,要严格对照这些标准,查找和解决问题。要针对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散、乱、差”,律师和法官不正当交往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结合自身的实际,以坚定的决心纠正和解决,不怕丑,不护短,不留情面。 要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张福森还强调,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以后,各地要继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使自查自纠活动更加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一是自查与互评相结合。每个律师都要撰写自查自纠总结,经过全所律师民主评议。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总结要提交全体律师讨论通过。 二是内部查摆与开门评议相结合。最近,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在律师行业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纠阶段,每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要接受全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评议和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逐一加以解决。同时,邀请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教育整顿工作。 三是摆一般现象和查具体问题相结合。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既要分析整个律师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又要紧密结合本所和律师个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具体问题。 四是正面宣传与查处问题相结合。(李青、赵文明、黄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