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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税技术修正法案:一天之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00:16 新浪财经

  作者:Eva Rosenberg

  【CBS.MW洛杉矶2月25日讯】国税局作出了一个少见的决定:一项针对去年实施的股利税削减措施的技术修正案,虽然尚未获国会通过,但国税局将作为法律看待。

  立法界领导声称,股利税技术修正法(Technical Corrections Act)不久将获两院通
过。该法案将回溯至2003年1月1日,即适用于所有自这个日期以来、符合条件的股利。

  该法案对资产的持有期限将进行一个小小的调整,因为原先对期限的规定使得立法者打算让其从中受益的许多投资者无法满足条件。

  重新定义后符合条件的股利,指在除息日前60天起的121天(目前规定为120天)内,持股时间至少为61天的股票所派发的股利。

  为什么立法者要增加这么一天呢?

  Ernst and Young负责个人所得税规划的经理尼森包姆(Martin Nissenbaum)说,“由于在除息日前一天买进的股票,其持有日期视为从除息日开始,而在除息日前后共120天的时段内,除息日之后总共只有60天,因此对于在除息日前一天买进的投资者,要求其持满61天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就算他们持有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也一样不能改变这个事实。根据现法案,这一类投资者永远无法满足持有期限的条件。修正法案将增加一天,这样他们的股利就有可能满足减税条件。”

  周四,国税局还澄清了一个问题:股票和基金按财年派发的股利符合条件,这样基金公司可寄出推迟了的1099-DIV表格。许多纳税人也许还会收到修正后的1099表格,上面清楚地显示着他们的股利状况。

  税务专家和税务软体公司对该法案的最初版本并不太感兴趣,对修正措施也不以为然。

  加州注册报税代理、注册财务规划师索本(Doug Thorburn)称:“这一切既模糊又难懂。我们的客户很少会受其影响。我认为,更为重要的是修正保证金帐户的一项规定,该规定要求保证金帐户投资者将其替代股利(dividends-in-lieu)收入作为不符合条件的股利申报。”

  尼森包姆这样解释替代股利:在券商借入股票期间,所派发的股利由券商获得。作为补偿,券商向出借股票一方--保证金帐户投资者--支付与股利等额的报酬。这笔收入不视为符合减税条件的股利,即便它满足投资者持有期限的条件。

  尼森包姆说,因此,Ameritrade想出了一种方法来补偿它的保证金客户。“Ameritrade的对帐单中多加了一项,将替代股利加了进去,这样,投资者在股利税方面的损失将在投资方面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投资者因为替代股利未能享受5%或15%税率的损失,Ameritrade将给予补偿。

  圣地亚哥注册报税代理雷特尔(David Rytell)曾是国会税务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的成员。

  他说,“税务联合委员会承认,这些规定并非针对大众,而是为了抓住钻空子的交易商。国税局不打算公布具体详细的规则和解释,是为了有机会抓住在其监管之下的交易商。”

  所谓钻空子的交易商,是指那些传统上追踪公司,在除息日前一天买进这些公司股票以捞取股利的券商,之后,券商就会很快售出这些股票。它们可谓两头得利:回报既迅速,股价又低--股价在除息日临近时通常较低。

  然而,如果仅此而已,那么长期投资者也将受到影响,因为他们中许多人会利用除息日临近获取上述双重好处,只不过他们的持有期限更长。

  雷特尔提醒大家,那些叁加股利再投资计划的,情况就更加复杂。想过没有,在用股利买进的股票中,派发的股利有无符合减税条件的呢?

  Ernst and Young的尼森包姆说,“我们已经将这项股利的规定通知了客户,除非客户反馈我们,否则我们就认为没有问题。”

  要想追踪这些股利的情况,简直像追踪千年虫一样麻烦。从此以后,所有的券商和共同基金都将必须在它们的软体内创造几个新的追踪功能区,以识别临近除息日买进的股票。

  坦白说,没人认为国税局会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审计。即使进行审计,除非投资者股利达到数千美元且交易量较高,否则审计师不太可能自找麻烦核实这笔数字。

  令人高兴的是,现在你的券商、共同基金公司、合夥人和S股份有限公司(S-corporation)可以将1099-DIV表格寄给你,你再也不必因为它们的错误而填报修正税表了。

  不幸的是,为了核对1099-DIV表格是否正确,你不得不自己检查股票和基金交易的纪录,核实每笔交易的日期。要不,干脆接受对方提供的讯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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