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因侵犯专利被勒令赔偿5.21亿美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 23:23 新浪财经 | ||
【CBS.MW旧金山12日讯】周一晚,芝加哥的一个联邦陪审团下令,微软(MSFT)因侵犯专利权需向一家初创公司和加州大学支付5亿2100万美元的赔偿。 本诉讼於1999年由Eolas Technologies提交法院。该公司指控微软使用其拥有专利的网际网路浏览器技术,使小型的“applet”应用程式可以与微软的IE浏览器兼容。在最初的诉讼中,Eolas要求获得12亿美元的赔偿。 加州大学的法律总顾问詹姆士-E-霍尔斯特(James E. Holst)在周一晚公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这一判决在定义和保护网际网路技术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这种技术所带来的好处已惠及全球。” 微软方面已经表示,将对本判决提出上诉。微软发言人吉姆-德斯勒(Jim Desler)称,“今天的判决令人失望,我们准备对本判决提出上诉,我们对事实将支持我们的这一立场抱有信心。” 上个月,微软在伊利诺州北区的美国地方法院表示,微软的技术与Eolas於1998年获得的专利不同。Eolas是由加州大学前教授迈克尔-道勒(Michael Doyle)创建的一家未上市公司。 周一判决的赔偿总额是根据微软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售出了3亿5400万份视窗软体的拷贝乘以每份拷贝的公平专利补偿值1.47美元得出的,这一期间微软作业系统的平均售价为61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