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每日谈:复杂的劳务所得扣抵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 00:01 新浪财经 | ||
作者:Kay Bell 【CBS.MW佛罗里达州9日讯】劳务所得扣抵(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对收入不高的纳税人非常有帮助,在纳税人应缴税金很低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获得退税款。 不过,该项扣抵的申报相当复杂,而且由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一般都没有多少余钱, 谁符合条件 许多人以为该项扣抵只有为人父母者可以申报,其实不然。但是,国税局对有孩子的低收入父母特别照顾,因此他们所享受的扣抵额也相对高得多。就2002纳税年度而言,纳税人如果有两名或更多子女,劳务所得扣抵最高可达4140美元;扶养一名子女之纳税人,劳务所得扣抵最高限额为2506美元;符合条件的无子女纳税人也可申报劳务所得扣抵,最高限额为376美元。这个数字每年都要略微进行调整。 申报此项扣抵的先决条件是纳税人必须有劳务所得,且所得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单身纳税人无子女的,其所得必须低于1万1060美元;有一名子女的所得必须低于2万9202美元;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所得必须低于3万3178美元。 夫妻合并申报纳税人无子女的,所得必须低于1万2060美元;有一名子女的所得必须低于3万202美元;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所得必须低于3万4178美元。 这里的所得包括所有的工资收入、自雇收入以及投资利得,但投资所得超过2550美元的就不得申报该项扣抵。 现在有一项新的规定,为退休进行储蓄或从雇主处获得子女看护补助的员工,在计算所得时,可以不计入这些非应税所得。 夫妻单独申报的不得享受该项扣抵。已婚纳税人但在纳税年度过去六个月中与配偶分开居住的,应当作为户长申报。 没有孩子的纳税人,必须满足下面三条额外的条件: 一、纳税年度末必须年满25岁,不超过65岁二、不得为另一纳税人税表上的被扶养人三、纳税年度中大部分时间在美国居住 孩子监护权 所有申报劳务所得扣抵的纳税人必须考虑每位子女的年龄(应当不满19岁,除非是全日制学生或永久残障)、与纳税人的关系以及与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 孩子的范畴包括纳税人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孙子女,也可以是纳税人兄弟、异父母兄弟姊妹或这些亲属的孙子女,但前提必须是纳税人将其当作自己的孩子扶养。 至于居住方面的要求,孩子在纳税年度中的大部分时间必须与纳税人居住在一起。但对申报此项扣抵的纳税人而言,孩子的监护权和收养问题尤其容易混淆。 当子女监护权分离时,只有实际上与子女共同生活超过六个月的纳税人才能申报。有时候情况很复杂。如父母与孩子共同生活至7月1日后分居,在12月份离婚之前双方共同享有孩子的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确定孩子归哪一方申报。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确定孩子归哪一方申报,从本税季开始国税局将根据规定作出判定。 首先,国税局看双方是否都是孩子的生身父母。如果一方不是(如继父母),则失去申报孩子扣抵的权利。 如果双方都不是孩子生身的父母,那么孩子的申报归合格之调整后毛所得较高的一方。 最后,如果双方都是孩子的生身父母,那么纳税年度中与之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获得申报权利;如果孩子与父母双方居住的时间是一样的,那么调整后毛所得较高的一方获得申报权利。 如果上述情形涉及的孩子有两名以上,那么父母可以协商分别负责不同孩子的申报。同样,在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形下,国税局将按上述方式进行判定。 合格的收养子女 2002纳税年度有关收养子女的税法有所放宽。如果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纳税人就可以为收养子女进行申报: 一、收养子女是透过批准之收容机构获得的,包括州及地方的政府机构或法院,或州批准之免税组织。 二、纳税人将收养孩子当成亲生孩子养育。 此外,新税规只要求收养子女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同住半年以上。往年要求收养子女必须整个纳税年度都与纳税人住在一起。 申报劳务所得扣抵可以使用任何一种税表:1040EZ、1040A和1040。每种税表的填报说明中都有关于该项扣抵的申报指南。详细情况可以叁阅国税局Publication 596--“劳务所得扣抵(Earned Income Credit)”。纳税人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也可以拨打国税局电话(800) 829-1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