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每日谈:灾难损失的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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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7日 22:39 新浪财经 | ||
作者:Kay Bell 【CBS.MW佛罗里达州17日讯】有些灾难我们没法预料,更没法提前作准备,但补偿灾难的损失却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来源:国税局。 有些没法预见的灾难,造成的“伤亡损失(casualty losses)”可以透过列举扣除额申 首先,灾难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国税局的可扣除条件。国税局对“伤亡损失”的定义是:突然、未预见到或异常事件造成的损害、破坏或财产的损失。国税局关于灾难的具体例子如下: 火灾被盗或失窃风暴,诸如冰暴和雪暴龙卷风洪水飓风地震故意破坏泥石流干旱(突然性的) 自然的磨损和破坏不属于伤亡损失。财物丢失、房屋蚁害或珍贵的榆树因病死去,等等,这些损失是不得申报扣除的。 在确定灾难损失属于可扣除范围之后,接下来应当计算精确的扣除数字。这方面国税局有两个限制:首先,损失金额必须扣掉100美元;其次,剩余金额必须超过纳税人调整后毛所得的10%并减去这10%。此外,损失如果获得任何保险赔付,也必须从金额中扣掉。 计算伤亡损失扣除填4684表格,申报扣除时还必须加填Schedule A。将这两种表格附在1040税表后。虽然相关记录并不要求附在税表后上报,但对完成4684表格是不可缺少的,同时,如果国税局质疑,也必须提供作为证据。 如果是总统宣布的受灾区--飓风、龙卷风、洪水、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袭击的地区,则受灾的纳税人可以申报受灾当年的损失,或者在下一纳税年度将其作为前一年的损失申报。许多纳税人发现,填报一份修正税表,将其作为前一年的损失申报,有时能获得最多的退税款。这种策略通常适合前一年没有采取列举扣除额的纳税人。 要了解灾难损失扣除的详情,请参阅国税局Publication 547--Casualties, Disasters and The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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