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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的身后传奇:管理中情法纠结

2012年11月07日 11:17  《中外管理》 

  “管理中的情法纠结”系列之一

  文/迟忠波

  “管理中的情法纠结”系列

  私立学校董事长突然离世后,是什么让家族成员的能量耗在了“攻防持久战”里?

  2012年3月的一天,深圳一所私立学校里传出了撕心裂肺般的求救声,学校的楼梯间里,两名彪形大汉正在用绳子捆绑一位中年妇女。见她呼救不停,一名大汉用布堵住了她的嘴。而距离两米之外,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被眼前情景吓呆了,但是,她却做了一件这个年龄的孩子不一定会做的事情——用手机将眼前的一切拍了下来。

  第二天,深圳一些报纸大幅刊登了这张照片,并配上《亿万富翁之妻被家人捆绑原因何在?》的标题……

  原来被捆绑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这所私立学校董事长范力的妻子沈珍,而拍照片的女孩,是她的女儿。这张照片里,最前面的人也不是外人,是沈珍丈夫的三弟……原来是一家人!

  明明都是一家人,为什么有这样极端的行为呢?

  突失董事长

  多年前,沈珍的丈夫范力,在深圳龙岗区办了一所私立学校,并且担任学校的董事长。后来学校的固定资产已经过亿,有师生3000多人。除了小学、中学部还开办了高中部。短短几年里,学校先后获得区、市和省级先进办学单位称号,可谓气势如虹。然而就在范力准备向“全国知名学校”迈进的时候,不幸却发生了。

  2011年6月23日,陪客人喝完酒后,范力回到办公室。而当沈珍给他送茶水醒酒的时候,范力已经不省人事了。“‘120’过来的时候,已经救不了了。我那天晚上哭晕了八九次。”一谈起当时的情景,沈珍就泪流满面。

  范力去世后,还有一个人非常悲痛,这就是他的三弟范民。兄弟俩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成长过程中一直视他为父亲。所以我们兄弟情分是很深厚、很深厚的,想起我哥,有时做梦都会嚎啕大哭。”范民说。

  办完了范力的后事,一道难题摆在了范家人面前。范力去得突然,生前也没立过遗嘱,他的遗产和学校所有权、管理权该如何处置呢?范家符合遗产继承条件的人有七个,分别是沈珍、范力的5个子女和范力的母亲。范力的第一任妻子生了一儿一女,第二任生了一个儿子,第三任,也就是沈珍,生了两个子女。

  万幸,平稳过渡

  在范民看来,虽然大哥没有遗嘱,但是,遗产分配也不很棘手,只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就可以了。最令他头疼的是大哥不在了,以后如何保持学校管理的连贯性。

  这一天范民找到大嫂沈珍,和她商量学校的管理权和所有权的事情,沈珍从来没有参与过学校的管理,也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时候,范民拿出一份协议,告诉沈珍,这所学校是他和大哥等四个人一起办的。在这份《合作兴办学校协议书》上写着:范力占有学校40%的股份,范民等其余三人各占20%。

  经过商量,沈珍同意了范民的建议,学校全面交由范民等人接管,沈珍作为学校的校董,每月可领1.3万元工资作生活费。范力在学校40%的股份,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沈珍首先继承了20%的股份,其余20%由沈珍和其它6名继承人平分。随后,一家人还签署了一份分配协议。看似复杂的遗产问题得以解决。

  “范民说由他做,我也答应了,这能把学校管理好。想到我只要把小孩抚养成人就行,也告慰了我老公的在天之灵。”刚刚失去丈夫的沈珍根本没心思去管学校的事情。

  夺取学校所有权

  为了把大哥的学校办好,范民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学校的管理中。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半年后,学校管理步入正轨时,他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而告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嫂子沈珍。在起诉书中沈珍请求法院判令当初签署的遗产分配协议无效,重新分配学校的股份!

  已经达成了协议,沈珍为什么要突然变卦起诉范民呢?

  沈珍说,经过半年的调整,她逐渐从失去丈夫的悲痛中解脱了出来,她觉得把学校建设好是丈夫未尽的事业,也想参与学校的管理。“可范民什么都不让我知道。我老公死后,账目不让我问,什么事情都不让管,我真的被他踢出去了!”沈珍掩饰不住内心的气愤。

  不仅如此,沈珍说,就连自己作为校董应该得到的1.3万元工资,也很难痛痛快快拿到,每次去都要看财务的脸色,她觉得自己就像乞丐一样。一气之下沈珍到当地教育局投诉。当她无意间看到学校留存在教育局的档案的时候,她才如梦方醒,范家人欺骗了她!

  沈珍查阅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得知:整个学校都归属范力一个人,根本没有四个人联合办学之说。于是,沈珍找到了范民,要求对股权进行重新分配。也就是说,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沈珍可以首先分得学校50%的股份,然后剩下的50%股份再由七个继承人平分。因为沈珍的两个子女还没成人,她代为持有。这样的话,她就可以持有学校70%以上的股份,成为学校最大的股东!

  沈珍要通过这个方案夺走学校,这让范力非常恼火。范力说:沈珍早就知道教育局文件上登记人只有范力一个,这是想独霸学校,“我觉得不可思议,太贪婪了!”

  隐名股东的尴尬

  按照范民的说法,当初学校是四个人共同出资兴办的,可是,为什么在教育局的登记上,只写了范力一人呢?范民不知道隐名股东的风险吗?

  范民说:在2003年的时候,他听说有一所正在筹建的学校因为资金问题要转让,就找到大哥范力。随后,他们又找了两个人共同出资。这就是范力占40%,另外三个人各占20%股份的由来。

  可是,在写学校申办人的时候,四个人决定只写范力一人。“因为当时教育局对学校举办人的行政审查非常严格。而当时学校已经建好,为了不耽误九月份招生,所以大家就决定只写大哥一个人了。”范民手里拿着当初他投资入股的进账单说。在这些原来的进账单中,的确可以看到学校建设初期,范民有资金投入。

  其他人,包括范力前妻的儿子也都证明了范民参与投资的事情。

  可是,沈珍觉得这些单据和协议都是伪造的,她从来没听丈夫提起过合伙建校这事。于是,她到罗湖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范力去世时签的股权划分协议书,同时,对范力的股权进行重新分配。

  而这是范家人绝对不能接受的。沈珍也知道范家人一定会反击,可她怎么也想不到范家的反击会如此决绝……

  惊讶!原来是“假妻子”

  就在沈珍焦急等待法院开庭的时候,2011年12月,她却接到了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原来范力的其他子女把和平县青州镇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青州镇政府颁给范力、沈珍的结婚证书无效!沈珍被列为第三人。

  沈珍和范力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她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儿。

  原来,沈珍到法院起诉股权分配协议无效的时候,附上了结婚证书,而范力的其他子女说:父亲从来没有和继母领取过结婚证。

  在范家人看来,他们一直把沈珍当一家人。但事到如此,他们使出了绝招。“我真的忍无可忍,希望爸爸会原谅我。”范力的大儿子说。

  可是,既然说当初没领过结婚证,那沈珍手里的结婚证从哪里来的呢?

  范民说:沈珍在1999年开始就和大哥同居在一起,但范力并不想领取结婚证。可没有结婚证,两个孩子的户口问题就无法解决,为了孩子户口,范家人曾找在婚姻登记处的熟人办证。而且在双方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就把结婚证办下来了。因为毕竟是违规办理的结婚证,这个婚姻登记员很快又出具了一份注销二人结婚证的文件。可是,他们也不知道结婚证怎么到了沈珍的手里。

  有了判决,没了亲情

  范家人的这次反击真的是非常彻底,如果结婚证无效的话,别说夺取学校的所有权,沈珍很有可能连继承权都没有!

  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沈珍和范民的结婚证属于非当事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因此判决撤销两人的结婚证。沈珍不服,开始上诉。

  在等待法院开庭期间,沈珍和范家对学校管理权的争夺一直都没有停止。发生轰动的捆绑事件时,正值3月份开学,沈珍盯在财务室,发现学费收完后财务人员不往银行存,沈珍就急了,而且要报警。为了减少麻烦,财务把装钱的麻袋取了出来,由保安背着下楼。下楼时,沈珍和保安发生争抢。于是,保安和范民将沈珍捆绑了起来!

  捆绑事件燃尽了沈珍和范家最后的一点点亲情,之后,曾经亲密的一家人如同路人,沈珍的一双儿女再没有踏进过范家的大门。

  庆幸的是,学校的教学由聘用的校长来全面管理,基本实现了投资方和管理层的管办分离。而在教育部门的劝说下,争斗的双方也都承诺,无论如何也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可是,暴风雨并没有结束。管理

  (本文出现的人名、公司名全部为化名)

  遗嘱:亲情的“保险”

  文/迟忠波

  仔细琢磨一下这个案例,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董事长去世得突然而没提前立遗嘱。其实,也不能责怪他缺少远见,企业做得越大、越有钱,就越忌讳谈论死,绝大部分企业家车牌、手机号码绝不要“4”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但人从出生就已经开始了“倒计时”,既然如此,为何不能正视身后事呢?很多企业家创业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让亲人过得更好。可是,没有遗嘱的遗产,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会把亲人们炸得反目成仇。

  可立遗嘱,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使“经营之神”王永庆也没有立遗嘱。而在华人企业家中,比较懂得用遗嘱方式保证公司传承的人,当属霍英东。他在1978年就立下遗嘱,27年后才辞世!

  霍英东在遗嘱中明确约定:受托人在他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遗产,家族成员只能从遗产中按月定额领取生活费。这一条保证了在他去世后,公司的整体经营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更绝的是,为避免家族成员争夺公司控制权,霍英东还立下了禁止二三房子女从商的规定。即使后来复杂的霍氏家族爆发了遗产纠纷,但因为有这些“框框”,公司运营和亲人关系并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可以说,遗嘱并不能保证企业家身后不发生纠纷,但却能给这份风险加上一道有力的安全栓。对企业家来说,遗嘱不是万能的,没有遗嘱是万万不能的。

  最后说一点,很多企业家觉得自己很健康,没有必要急于考虑立遗嘱的事情。可是,有一个现状我们必须正视:企业家普遍存在压力大、应酬多、生活不规律、经常奔波等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企业家能够接受买份保险,可为什么不能用遗嘱的方式,为自己的企业和亲情加一份保险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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