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城的硬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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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5:15 《浙商》杂志 | |||||||||
一边是具有百年历史的金字照牌,一边是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公司,两者的合作看来是水到渠成的事,可最后却两败俱伤。 雷全林 “这是继央视对‘毒火腿’事件曝光以来对金华火腿的第二次重大打击。” 8月30日
美邦置业提出,要解除与金华火腿行业协会联办火腿城的协议,对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中止与经营户之间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火腿城内全体经营户退出其所租房子。在经历了商标争议、“毒火腿”事件之后,金华火腿又遭到了迎头一记闷棍。金华火腿业欲以“金华火腿城”打响新品牌的良好愿望似乎要再次落空。 短暂的蜜月期 谁能想到,就在一年前,美邦置业和火腿行业协会这对合作伙伴还在尽心竭力地为金华火腿的发展描绘一幅诱人的巨大蓝图。倪志集告诉记者:“去年,美邦置业确实是和我们合作得很愉快。”自火腿城有限公司成立以后,美邦置业就承担了协会的工资、奖金,配给协会一辆中巴车,并且以每平方米1700元的超低价格,将位于市区李渔湾的住房优惠卖给协会中的一些人。现在,工资、奖金没了,车子也拿走了,甚至电也停了。倪志集只好在一商户的楼上临时办公。 美邦置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孙俊华以“个人名义”告诉记者,董事长叶建新与火腿行业协会联办火腿城,并没有通过美邦董事会的研究和决定,因此叶建新对火腿城的投资,严格地说只能属于个人的投资。而双方当初接洽时的关键人物——原火腿城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浩明因在火腿城广告发布中收受回扣已于今年7月锒铛入狱。据说火腿城的广告创意和一些经营思想也来自于他。 自2003年3月起,美邦置业与金华火腿行业协会相互接洽,准备联办“金华火腿城”。美邦置业给出了相当诱人的条件:由美邦置业注资200万元,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以无形资产投入10%的股份,共同成立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年限在30年以上。美邦置业将位于金华市区李渔路与义乌路交叉口的黄金店铺三年内(贴租金500万元)无偿供金华火腿经营者、厂家使用,每年投入80万元的广告宣传费用。更为吸引人的是,在“传承千年火腿文化、光大金华火腿产业”的理念指引下,美邦置业还提出,在整合金华火腿资源的同时,嫁接文化、旅游、餐饮、农业等产业要素,将火腿城办成一个综合性的、全国最大的火腿集散中心,培育并做大金华的火腿产业。 倪志集告诉记者,在此前八家有意共建火腿市场的单位中,“美邦”是唯一一家承诺向入场企业和经营户提供免收三年租金优惠措施的投资商。这也正是金华火腿行业协会将绣球抛给“美邦”的主要原因。2003年4月,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与美邦置业进行了联姻,成立了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倪志集凭借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招集了大批金华火腿的经营户进入火腿城。甚至云南宣威火腿、江苏北腿等生产企业也都纷纷赶来要求加盟。 可如今记者在采访时看到,第一期40多间的火腿城商铺中,一半以上经营户已经关门歇业,已经没有了昔日的繁华。 火腿城的清算 四月份的一个夜间,火腿城入口处牌匾上的“金华火腿城”五个字被人悄然拆卸。 6月17日,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对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6月22日,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在媒体发布“清算公告”,以“毒火腿”事件使其蒙受重大损失、经营上已资不抵债为由,提出清算要求。而美邦置业则作为完全控股方,以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为由,欲解除与该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向火腿城内经营户发出了限期退房通知。 在众多业主的强烈反对下,7月5日,火腿行业协会在《金华日报》发布公告,声明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清算公告系美邦置业的主观行为,表示经营户将按原合同继续营业。而在孙俊华出示的有关资料中,记者找到了相关的股东会议纪要及函件,上面签有火腿行业协会会长倪志集与常务副会长蒋正路的名字。倪志集解释是自己在股东会上“胳膊拧不过大腿”(另一位会长同意清算),‘错误地’签字盖章,当时自己是要求在纪要上注明‘有保留意见’的”。 7月22日,金华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召集20名火腿城经营户代表与美邦进行交流和协调,但因双方各持己见而未果。火腿城经营户认为,他们与火腿城有限公司签有合约,无偿使用店面营业房的合约明确履行期限为三年,未经各经营户协商同意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他们同时提出,店面无偿使用是当初吸引经营户的“奶酪”,火腿城有限公司要在第4、5年才可以与经营户协商租价,因此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的所谓“毒火腿” 事件,根本不构成火腿城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 8月4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原告美邦置业与火腿城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由被告火腿城有限公司清算小组于该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对火腿城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以清算后的资产支付给原告美邦置业房屋租金76245元。有意思的是,担任被告负责人的正是原告美邦置业的孙俊华。倪志集认为这样做是“自己打自己”、“釜底抽薪”。 美邦强调自己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美邦置业与火腿城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火腿城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申请清算,并非是单方面的故意毁约。孙俊华表示,经营火腿城近一年,美邦倒赔进去800万,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在违背了投资初衷的情况下,当然要采取中止合同收回店面的自我保护做法。 孙俊华又告诉记者,因为去年的“毒火腿”事件,很多经营户的经营已经陷入困境,在因合同发生纠纷之前,就有十余家经营户找到美邦置业,要求中止合同并退还押金以及店面装潢的费用。孙俊华说:“火腿城是一个整体,剩下那么几家还叫‘城’吗?尽管确实有少数几家经营状况比较好的”,但美邦置业不能为了这少数几家而继续这种血本无归的投资。对自愿退出的商户,美邦退还了押金,并补偿了装修费和一定的损失费。” 一些火腿经营户对美邦置业这种做法提出了自己的怀疑,他们认为这家房地产企业当初对这项工程投入巨资,是在利用金华火腿在全国范围内的声誉炒作自己的地皮,现在收回房屋的真正目的是想利用这块宝地继续开发房地产。对这种说法,孙俊华当即予以否认。作为房地产经营者,当然要为自己的主要经营项目考虑,但是在去年房价飞涨的时候,甚至是在“毒火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美邦置业只是以1.68万元/平方卖掉两间,现在卖只值每平方1.2—1.3万元。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严格讲美邦置业才是火腿城租赁房屋的房主,因此,火腿城有限公司的清算并不影响经营户继续租赁火腿城的房屋。 金华火腿城的“硬伤” 美邦置业作为商家采取中止合同的“自保”做法;火腿行业协会内部缺乏有序的管理;原来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火腿经营户一方面不愿放弃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在经营上却仍持续着个体经营的散乱状态——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次合同纠纷,金华的火腿业再一次失去了方向,让人不禁为金华火腿未来的发展表示担忧。 当初被合作双方、商户以至社会各界寄予很大希望的金华火腿城何以落到近日这般田地? 孙俊华告诉记者,从一开始董事长叶建新提出投资,他就持反对的意见,因为房地产行业和火腿行业跨度太大,更没有经营好的把握。当初的投资有些非理性,只看到了一体化开发的美好前景,而忽视了多元化经营的风险尤其是投资回报周期拉长。据记者的分析,今年的宏观调控无疑对房地产为主业的美邦置业造成了一定的资金压力,而美邦置业也没有时间再“放水养鱼”,只好通过卖房或出租来套现资金开发自己新拿下的地。 “毒火腿”事件对金华火腿城产生了致命的打击,这也是美邦置业提出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什么会发生“毒火腿”事件?经营者利欲熏心是原因之一,火腿城卖的火腿质量参差不齐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缺乏一个刚性的产品标准成了“金华火腿城”乃至整个金华火腿产业的硬伤。孙俊华甚至认为,当初打造“金华火腿城”这个大品牌的想法太简单化了。一些经营户其实都没有生产火腿的能力,而火腿协会对经营户的“门槛”并没有把好关。 众所周知,“金华火腿”注册商标和原产地域保护标志分别隶属浙江省食品公司和金华市政府及周边县市,双方的商标之争由来已久。2003年8月,以原金华府辖区为准的现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取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权。但未来很长时间内,受原产地域保护标志保护和不被保护的企业仍会同台竞技。大多数金华火腿企业尽管没有取得商标和原产地域保护标志,但它们生产的金华火腿理论上仍会与合法企业的火腿摆在同一个货架上。缺乏统一标准和管理,势必会为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留下空隙,好似为金华火腿城的发展埋下了一颗“地雷”。 金华火腿城有限公司的运作模式也存在诸多弊病。大股东美邦置业“一股独大”,独占公司90%的股份,其董事长又兼火腿城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而其聘任的两任总经理都不是懂火腿经营的专业人士。金华火腿协会以无形资产占有10%的股份,两位董事决策权有限,何况其中还有分歧?如果当初股权结构中吸引几家大的厂家入股或引进以食品类为主业的战略投资者,今天出现的不少问题都可以规避。至于经营户,由于享受“免租”待遇,更没有什么发言权。同时按照当初的约定,入城的厂家不能在城外再设点,以保证独家经营,可不少厂家违背了这一承诺,削弱了“金华火腿城”的品牌号召力。 据记者了解,在“金华火腿城”之前,当地还有一家“凤凰火腿城”,在1998年开业了两年之后黯然关门。美邦置业曾悄然以20万的价格买去了“空壳”,以造成金华只有一家火腿城经营的事实。可美邦置业也许没有想到,自己创办火腿城也会沦落到同样的命运。孙俊华说:“以前金华火腿是一篇精美的散文,‘形’散而‘神’不散,可现在集中在一起做一种单一产品,似乎是有序,可购买者的选择更多了,反倒不利于中小商户的生存。这在‘毒火腿’事件后表现得更加明显。” 现在,美邦置业、金华火腿城、经营户三方博弈的核心问题就是金华火腿城是否应该继续办下去。“在商言商,不管金华火腿有多长的历史,既然作为一种商品,就由市场规律来决定。扶持金华火腿发展这么大的担子,不是我们一家小小的房地产公司所能承担得起的。”孙俊华说。至于剩下的商户若想继续经营,孙俊华个人表示,可以优先卖给他们,美邦甚至愿意把这三年的房租预先减去,当然也允许买家转租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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