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个新平台---析上证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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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履约金制度、不履约申报、市场准入、持仓上限……诸多新的名词出现在了昨天亮相的上证所国债买断式回购的方案中。 这些经过深思熟虑的细节设计,无疑向市场传递出一个新的信息:上证所正在债券市场上打造一个安全、便捷的新平台。 杜绝债券挪用 从提出开展买断式回购的设想到方案的研究、设计完成。买断式回购方案前后共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 "这是由于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用在了研究和设计风险控制制度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世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买断式回购方案设计之初,上证所采取的首要原则就是,吸取质押式回购交易制度设计的教训,将防范市场风险放在首位。买断式回购的许多制度设计都围绕着这一出发点。 在上证所买断式回购方案中,许多质押式回购的制度设计缺陷得到"纠正"。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买断式回购将按证券账户进行交易,而不再采取质押式回购以席位进行结算的方式,有效地在交易制度上杜绝了客户债券被挪用。 不仅如此,上证所在风险防范方面引入和设计履约金制度、不履约申报、市场准入、持仓上限制等多项新制度,通过约束参与主体的交易行为、审核市场参与者的资质等多项措施,降低回购市场的信用风险。 操作灵活便捷 同时,买断式回购的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到交易所债市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 早在今年5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推出了买断式回购交易。从报价方式看,既有利率也有债券价格。但是,与银行间市场一对一协商交易方式相比,上证所债券市场的"特长"在于集中撮合竞价,交易的成功率较高。但是要发挥这些优势,就要在报价上力求简便和标准化。 因此,上证所买断式回购的方案中规定,仅对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进行申报竞价。而且在竞价方式、收盘价确定方面等同现行债券现货交易,方便投资者操作。 同时,方案中还规定,一万手以上的买断式回购可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这使得上证所买断式回购不仅保留了灵活便捷的交易优势,又兼具银行间市场的交易特点。 新债进行买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买断式回购的券种的选择,方案中除了对债券发行规模、期限进行限定外,还要求进行买断式回购的国债是新发行的基准国债,并且尚未计入回购标准券。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买断式回购将从新发行的国债开始。这一规定,把买断式回购与目前质押式回购进行隔离,避免目前质押式回购的风险波及到买断式回购市场上来,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融资、融券平台。 但是,发展买断式回购不等于放弃或不发展质押式回购市场。因为按照方案的规定,新发行的国债只有在开展买断式回购后,才不计入回购标准券。这意味着,在今后发行的新债中,有的会成为买断式回购品种,有的则可能成为质押式回购品种。所以未来,这两个市场有望形成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这无疑将有助于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上海证券报记者 秦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