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完善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合理形成,经研究决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统一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请你单位做好相应的软件开发等技术准备工作,并将计算标准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成员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词解释
在本通知中,下列名词具有以下含义:
(一)零息债券: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期限内不支付任何利息,至到期兑付日按债券面值进行偿付的债券。
(二)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发行人按固定票面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债券。
(三)浮动利率债券: 债券发行人根据一定规则调整票面利率,并依此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债券。
(四)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发行时规定票面利率、但是在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的债券。
(五)日计数基准:债券市场中计算应计利息天数和付息区间天数时采用的基准,如“实际天数/实际天数”、“实际天数/365”、“30/360”等。
(六)理论付息日:对零息债券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债券期限内每年与到期兑付日相同的日期。如零息债券A到期兑付日为2008年8月10日,则债券期限内每年的8月10日为债券A的理论付息日。
二、日计数基准
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债券回购交易)日计数基准为“实际天数/365”,即应计利息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一年按365天计算。
三、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
(一)债券全价中内含应计利息的计算
到期收益率是将债券未来现金流折算为债券全价的贴现率,债券全价等于债券净价与债券应计利息之和,应计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1.对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每百元面值的应计利息额为:
(1)
其中:
Al: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应计利息额;
C:每百元面值年利息,对浮动利率债券,C根据当前付息期的票面利率确定;
t:起息日或上一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2.对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每百元债券的应计利息额为:
(2)
其中:
Al: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应计利息;
C:每百元面值年利息;
K:债券起息日至结算日的整年数;
t:起息日或上一理论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
3.对零息债券,每百元债券的应计利息额为:
(3)
其中:
Al: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应计利息;
Pd:债券发行价;
T:起息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实际天数;
t:起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
(二)债券全价与到期收益率的互算
1.对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债券、待偿期在一年及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和零息债券,到期收益率按单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4)
其中:
y:到期收益率;
FV:到期兑付日债券本息和,固定利率债券为M+C/f,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为M+N×C,零息债券为M;
PV:债券全价;
C:债券结算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实际天数;
M:债券面值;
N:债券期限(年),即从起息日至到期兑付日的整年数;
C:债券票面年利息;
f:年付息频率。
2.对待偿期在一年以上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和零息债券,到期收益率按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5)
其中:
PV:债券全价;
FV:到期兑付日债券本息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为M+N×C,零息债券为M;
y:到期收益率;
d:结算日至下一最近理论付息日的实际天数;
m:结算日至到期兑付日的整年数;
M:债券面值;
N:债券期限(年),即从起息日至到期兑付日的整年数;
C:债券票面年利息。
3.对不处于最后付息周期的固定利率债券,到期收益率按复利计算。计算公式为:
(6)
其中:
PV:债券全价;
C:票面年利息;
f:年付息频率;
y:到期收益率;
d:债券结算日至下一最近付息日的实际天数;
n:结算日至到期兑付日的债券付息次数;
M:债券面值。
4.对于浮动利率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可参考公式(4)和(6)中固定利率债券算法,假定未来各期票面利率与当前付息期票面利率相同进行计算(注:此算法只作参考,不作计算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统一采用债券收益率计算方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货政[2001]5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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