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获准发行次级债 泰康有望年内首发13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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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0:31 东方早报 | ||||||||
东方早报记者 肖莉 中国保监会昨天正式宣布,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以解决保险公司融资难问题。泰康人寿可能成为国内首家发行次级债的保险公司,该公司酝酿已久的13亿元次级债有望于年内发行。
中国保监会昨天表示,为了保险公司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近日,保监会发布第10号主席令,正式出台《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次级债。 所谓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的保险公司次级债务,债务清偿顺序排在其他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本金。目前很多国际大型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如瑞士再保险、美国纽约人寿等。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人保股份、中国人寿股份和平安保险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 保监会强调,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意义深远,不仅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发行次级债也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除股票、债券之外,长期投资品种很少,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金融工具,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品种结构,将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活跃和发展。 据介绍,保监会将对次级债的发行实行审批制度,只有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保险公司才能发行次级债。 此外,债务的偿还、提前赎回、延期等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办法》规定,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根据情况,3年内不再受理该保险公司的次级债募集申请,并将保险公司实施接管。 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透露,尽管去年泰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114%,但今年可能降至101%,到明年则可能会面临偿付能力的挑战,其应对偿付能力挑战的措施之一,正是计划于年内发行一定额度的次级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