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000413)今日称:大股东转承4276万债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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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0:0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宝石(000413)今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的借款利息4276.52万元转给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彩壳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宝石集团公司曾于2003年5月29日签订协议,彩壳公司将所欠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21423.531万元款项转给宝石集团公司承担,此次所转
宝石集团作为国有特大型工业企业,经国家经贸委批准成为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转股额度为118001万元,并已于2004年6月23日完成债转股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在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的有关政策,彩壳公司债务额度转入宝石集团公司,由宝石集团公司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袁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