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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投资银行间债市 债券结算代理成为新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9: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前不久,有关上市公司TCL集团投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票据的公告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虽然市场对该公司这一举动颇有微词,但TCL集团通过债券结算代理投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为众多的上市公司提供了一条新的理财途径和思路。

  另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组织的第一期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培训班中,不仅报名者甚众,而且机构类型繁多,既有需要进一步拓展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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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结算代理业务的银行,也有希望试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它与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有何区别?投资银行间市场有何好处?如何介入?它是否会成为上市公司又一条理财的重要途径?

  独特的制度安排

  实际上,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早在2000年4月30日央行颁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就作了相关规定。2001年5月,39个债券结算代理人(包括4家国有商业银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25家城市商业银行)经批准可以开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但代理对象仅限中小金融机构。2002年10月,央行颁布《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非金融机构法人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志着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步入全面发展阶段。

  从其制度安排看,对于非金融机构法人而言,通过债券结算代理人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财渠道。焦点在于,委托理财是将资金全权委托给证券公司进行运作,一定时期之后按照当初的协议得到收益,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很难监控资金的使用,因此,具有很大的风险。这一点在今年的证券市场中已得到证实。而债券结算代理则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立账户,账户所有权是委托人自己的,交易决策权仍在委托人自己手中,尽管委托人将自己债券账户的结算操作权委托给了代理人,但可以通过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实时监控和查询自己的账户,代理人也必须按期向委托人发送对账单,因此,债券被挪用的风险是可控的。前文所提到的TCL集团就是通过委托建设银行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丙类账户进行资金运作的。当然,投资者也需要有一定的债券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债券结算代理毕竟只是一种债券结算操作方式,投资决策仍需投资者自己做出。

  几年来的发展表明,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推出极大地满足了中小金融机构和为数众多的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需要,改变了它们在市场中的被动和从属局面,提高了它们参与市场的意识和效率,激发了投资债券市场的热情。据了解,截止到2004年6月,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丙类成员已达2593户,占全部市场成员的78%,其中非金融机构2019户,占整个丙类成员的77%,非金融机构的开户数量远远超过中小金融机构,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市场"水土"不一般

  那么,对于这些机构来说,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到底有何好处呢?

  首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容量巨大,品种繁多,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大。至2003年底,通过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债券余额达3.7万亿元,债券品种包括国债71支,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85支,企业债券39支、央行票据34支、美元债券1支。今年又增添了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中行和建行等)和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债券。据悉,不久的将来,企业债券也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试点。此外,证券公司债券、信贷资产证券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也可能进入银行间市场。其中,央行票据以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适中等特点备受投资者喜爱。TCL集团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购买的票据到期后就可获利1415.5万元,与银行定期存款相比多收益785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其次,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债券品种上的创新十分活跃,也为投资者规避风险、扩大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比如以金融创新闻名的国家开发银行不断推陈出新,像本息分离债券、发行人选择权债券、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可调换债券、增发债券、固定利息债券、浮动利息债券等等,满足了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第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业务种类相对而言较多,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比如现券买卖、债券回购(封闭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分销、债券质押等,随着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不久还可能推出诸如融券、质押券置换、期限调整、远期交易等新的业务种类。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回购业务。今年5月20日银行间债券市场率先推出了集融资、融券、卖空、套利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买断式回购业务,为在熊市中帮助投资者适度回避风险和创造新的赢利机会提供了新的途径。不仅如此,相对于今年交易所市场证券公司回购业务中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回购业务制度优势凸显。

  第四,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的"一对一场外询价、自主谈判、逐笔成交"的报价驱动交易方式适合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众多、机构类型全面的特点为此提供了客观条件。

  对于希望介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非金融机构,只要选择合适的债券结算代理人(与之签署债券结算代理协议)、并通过其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了丙类账户以后,就可试水银行间债券市场了。有关入市的规定,可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查阅。

  不可否认,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也有不断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各方一起努力,从政策层面以及操作层面着手研究解决。比如,引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建立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可以考虑吸纳一些有实力、管理机制健全的证券公司进入结算代理人的队伍;完善"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只能与其代理人进行现券买卖和正回购业务"的制度,在合适的时机推出扩大代理客户的交易对象的举措。结算代理人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债券结算代理品牌,增加新的利润来源。

  资料链接:债券结算代理

  所谓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有资格的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在中央结算公司以参与者自己的名义开立债券一级托管账户,并代其办理债券托管和结算的行为。

  (上海证券报 刘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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