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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交易:中看更要重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01:2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中国太保集团 翟金林

  作为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的交易制度创新,债券远期交易给市场带来的激情实在太少,每月几笔仅仅数亿元的成交量,不仅约束了债市投资者的想象力,还预示着债券远期交易创新的可能失败。债券远期交易的冷清表明该品种远远没有实现其设计的避险功能及做空机制,但随着未来远期交易制度的完善和市场预期的显著分化,债券远期交易工
具将成为机构投资者们投资管理的交易载体,其避险功能及做空机制将被市场所重视。

  机会与风险并存

  相对于现货交易而言,债券远期交易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机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债券品种较多,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投资标的、风险偏好、流动性等方面要求差异较大,而采取不同期限远期交易和现券交易配对操作,可以有效地解决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第二,机构投资者可借助远期交易工具,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市场变动获取资本利得,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远期交易的推出,不仅增强了市场的博弈强度,也对专业投资机构的分析市场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远期交易的推出还可降低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一般来说,债券远期的投机性交易不会太多,系统性风险也不会太大。尽管如此,在债券远期交易中,机构投资者仍将面对诸种风险。

  机构投资者参与远期交易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为价格风险,该风险主要指成交日至给付结算日间的市场价格或利率波动所可能的产生的损失,来自于交割期限的拉长;其次为对手方违约风险,指因对手方在给付结算日不能履行给付结算义务而导致的实质损失,其中包括送交违约方的担保品的可能损失;第三为价格炒作的风险,对手方可能因造市或避险需要,经常性地买入形成某期债券的垄断地位,而造成投资方在远期交易应该给付结算时,在现货市场上买不到该债券或任由他方哄抬市场价格所可能产生的损失。此外,风险还可能来自于双方在附件中加入担保品的提存与补缴条款,而签订合同方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担保文件下应遵守或履行的义务,即可能由他方进行处分该交易头寸,因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遵守规则谨慎操作

  机构投资者不仅需要熟悉远期交易市场的游戏规则,还需要立足于远期交易制度的规范,减少远期交易中的种种风险。

  1、格守远期交易制度,减少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冲击,在充分把握住远期交易的规则和风险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参与银行间市场的远期交易。

  2、规范远期交易行为,防范对手方信用风险。

  3、做好基础研究工作,防范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机构投资者在从事具有相当大风险的远期交易时,首先应充分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认识到债券市场的可能运行趋势;其次,审慎评估对手方财务状?、投资标的、法令与规章限制等,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决定是否做远期交易及参与的深度;第三,远期交易只能作为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工具,而不能借助远期工具进行债市的深度投机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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