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继先
近期,债券市场创新的节奏显然加快。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出台了《国债买断式回购竞价交易》、《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等,涉及的市场不仅有银行间市场,也包括交易所市场。对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而言,上述每一项创新之举都带有一
定的“奠基”性质。
其实,每一项创新都经历了比较长的孕育过程,而非“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以债券远期交易为例,2002年市场上已开始出现,被部分机构成员用来作为避险的工具。而且,这一制度从正式着手研究,到现在推出,也经历了一年多的反复讨论、几易其稿的过程。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10年前就开始有这方面的讨论。试点机构之一的建行从1999年至今共向央行递交了6套住房贷款证券化的试点方案。如此长时间的准备,体现了监管层的谨慎,更重要的是,要判断市场时机是否成熟,以确保推出之后能够顺利发挥作用。
可以发现,2005年以来,债券市场创新的重点是丰富债券及相关金融产品,而这又是从两个角度入手。
一是增加债券的发行主体,吸引更多的机构通过债券融资。如《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为银行等金融企业发行一般性债券提供了支持,刚刚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则为优质的非金融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困难提供了渠道。这既丰富了债券品种,又增加了企业债券融资、能改善企业资本结构,达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
另一方面,向衍生金融产品领域迈进。有关国债买断式回购竞价交易和债券远期交易方面的规定就充分体现了这种意图。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中“里程碑”式的事件。因为,“327国债事件”后,封存了将近十年的“利率衍生工具”又有了新生的希望。
但业内人士认为,债券市场创新还需要更大的魄力。除了交易所与银行间两个债市的割裂状况外,更主要的是风险规避问题。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利率往往是一国的基准利率,而在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债券市场却不能形成基准利率。更为重要的是,债券市场最重要的风险———利率风险规避机制并没有建立。市场期望远期债券交易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还要等具体细则的出台。当初被市场寄予希望的买断式回购在两个市场交易均十分冷清,被看好的国债买断式回购竞价交易在交易所推出后也仅成交一笔。
因此,债券市场的种种创新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发挥出更大的魄力,债券市场创新还需要适当加速。毕竟,当前我们的市场基础建设和投资机构的作用已经“今非昔比”了。市场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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