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将辟企债板 此举拓宽企业债市场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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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5: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拓宽企业债市场空间 企业债券将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一支重要投资品种。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从而为企业债券大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铺平道路。此规则将于2004年12月15日起实施。
规则以企业债券的交易流通审核为基本规范对象,对所有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应符合的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作了统一规范。 其实,早在这一规则发布之前,企业债券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今年8月25日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决定同意2001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使2001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只上市的企业债券品种。 业内人士认为,规则出台后将使银行间债市债券交易流通的审核程序更加透明、规范,这为企业债券大量进入银行间债市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拓宽企业债券投资主体,扩大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预见的是,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市场后,进一步完善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序列,使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拥有了国债、金融债、企业债、次级债、央行票据等不同风险类型的债券品种。这些债券品种在同一个市场的流通交易,可以为金融市场提供不同风险类别的收益率曲线,有助于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体系,为各类资产的发行和定价提供基准。 业内研究人士表示,随着更多的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企业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这将有利于持有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更好地进行资产管理,提高企业债的运作效率。并且,一旦商业银行被允许持有和交易企业债,则将进一步拓宽企业债市场空间,加快企业债市场的发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摘要 申请债券交易流通条件: (一)债券依法公开发行; (二)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 (三)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申请前两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五)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债券发行量的30%;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交易流通,应向提交下列文件: (一)交易流通的申请报告; (二)主管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三)债券发行章程或发行公告; (四)债券发行情况报告; (五)债券持有量排名前30位的持有人名册(不足30人的,为实际持有人名册); (六)发行人申请前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说明;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上海证券报 记者 秦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