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4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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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10:32 证券时报 | |||||||||
各会员单位: 2004年记帐式 (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05年12月15日支付第1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411”,证券简称为“国债0411”),是2004年12月
二、本所从12月5日起至12月1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2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 12月15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407”,以示区别。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