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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7:49 中国证券报

  发行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要素

  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债券期限:十年期品种10亿元,十五年期品种10亿元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其中:十年期债券年利率为4.98%,十五年期债券年利率为5.20%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信用等级:AAA级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期限:2005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发行人保证本发行公告与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核准的《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章程》客观内容相一致,并且在作出一切必要及合理的查询后,确认截至本发行公告刊登之日止,本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中核集团、公司:指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核科技:指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中国工商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5]130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9.8738亿元

  法定代表人:康日新

  邮政编码:100822

  联系人:刘电文、张莹

  联系电话:010-68555270、89630822

  传真:010-68529594

  网址:www.c n n c .c o m .c n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荻、赵颖楠

  联系电话:010-82001344,82001547

  传真:010-82001346

  邮政编码:100088

  网址:www.g t j a .c o m

  (二)副主承销商: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王戈、周远

  联系电话:010-85185505

  传真:010-85184072

  邮政编码:100738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北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窦长宏

  联系电话:010-84864818转63272

  传真:010-84868323

  邮政编码:518001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王晓科

  联系电话:0755-83516264

  传真:0755-83516266

  邮政编码:518034

  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孙守用

  联系电话:0755-82485957

  传真:0755-82485774

  邮政编码:518029

  5、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铁

  联系人:王捷、廖敏

  联系电话:010-85186230,85186231

  传真:010-85186213

  邮政编码:100738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

  联系电话:010-88027099

  传真:021-53830871

  邮政编码:200021

  (三)分销商:

  1、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一号

  法定代表人:孙又奇

  联系人:刘文菁

  联系电话:010-68059476

  传真:010-68032754

  邮政编码:100037

  2、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周载祜、杨歆

  联系电话:010-68413199,51662928转312

  传真:010-88514313

  邮政编码:610041

  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甘小军

  联系电话:0755-82493978

  传真:0755-82492057

  邮政编码:518031

  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人:孙恬、宫志强

  联系电话:021-64875710,010-62618936

  传真:021-64875710,010-62618936

  邮政编码:330003

  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联系人:王培斌、王瞡

  联系电话:0755-83778592,83688723

  传真:0755-83688723

  邮政编码:330008

  6、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吉爱玲、赵锦燕

  联系电话:010-85252650,85252629

  传真:010-85252690

  邮政编码:100020

  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901#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徐丽

  联系电话:010-66210376

  传真:010-66210782

  邮政编码:400010

  三、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10-66106180

  传真:010-66107846

  邮政编码:100031

  四、托管人:

  (一)一级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王纯

  联系人:孙凌志

  联系电话:010-88087970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1

  (二)二级托管人:承销团全体成员

  五、审计机构: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腾英超

  联系人:于新波、周波

  联系电话:010-83915599转1506、1441

  传真:010-83915077

  邮政编码:100031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3号友谊宾馆10241房间

  法定代表人:凌则提

  联系人:李璐、张红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陈建宏、黄侦武、徐建军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邮政编码:100032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债券名称: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5中核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三、债券期限:10年期10亿元,15年期10亿元。

  四、票面利率:固定利率,10年期债券年利率为4.98%,15年期债券年利率为5.2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七、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人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或在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人处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2005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8日。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第1日,即2005年7月22日。

  十、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及在北京市和上海市设置的零售营业网点公开发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境内法人和境内非法人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一、计息期限:10年期债券自200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1日,该期限内,每年7月22日至次年的7月21日为一个计息年度;15年期债券自2005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该期限内,每年7月22日至次年的7月21日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05年7月22日,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付息首日:10年期债券自2006年至2015年每年的7月22日,15年期债券自2006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付息期限: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首日:10年期债券为2015年7月22日,15年期债券为2020年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十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申请,经批准后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发行人简况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199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

  中核集团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由109个企业、公司、科研设计院和事业单位组成,主要承担核电、核动力、核材料、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铀矿勘查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总资产1,138.85亿元,净资产211.24亿元。200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30亿元,利润总额8.03亿元,净利润4.40亿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控股和参股的核电公司有秦山核电公司(持股100%)、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持股51%)、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持股51%)、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持股50%)、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持股50%)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全资和控股装机容量为870万千瓦,其中权益装机容量为413万千瓦,拥有100万千瓦级机组6台,70万千瓦级机组2台,60万千瓦级机组2台,30万千瓦级机组1台。

  中核集团控股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核科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77),主营业务为各类工业用阀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中核科技总股本为1.68亿股,总资产为4.32亿元,净资产为2.76亿元,实现净利润668.5万元。中核集团现持有该公司35%的股份,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持有该公司25%的股份。

  第五条 担保人简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目前,该银行拥有约1亿个人客户和810万法人客户,拥有近2万个营业网点和38万名员工,在全球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有89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2004年底,中国工商银行总资产为56,705.2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29.83亿元;200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6.90亿元,实现净利润23.11亿元。

  二、担保函主要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该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三)担保的期间: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担保责任的承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保证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企业债券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分销商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七条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资信等级为AAA级。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发行人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核电建设的投资、经营和建设主体,在运行核电资产规模居全国首位。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核电项目。随着我国电力需求持续稳定增长以及我国核电发展战略由“适度发展”向“积极发展”转变,核电发展前景广阔,将使投资项目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现金获取能力稳定,200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30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105.64亿元,利息偿还倍数为1.42,具有比较可靠的资金调度和债务偿付能力。

  (四)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实力很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很小。

  第八条 认购与托管

  一、中国公民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认购本期债券;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以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采用一级托管和二级托管相结合的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见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为www.c h i n a b o n d .c o m .c n 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营业网点索取)的要求办理。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挂失和质押。

  四、如果本期债券获得批准上市交易,上市部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托管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五、投资者在办理认购手续时,无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应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及在北京市、上海市设置的零售营业网点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十条 认购人承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发行公告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如果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获得批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有不同规定或投资者提出书面异议,则投资者同意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转托管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而发行人无需另行取得投资者的同意。

  第十一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首日为2006年至2015年每年的7月22日,15年期品种的付息首日为2006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期限为上述各付息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10年期债券本金兑付首日为2015年7月22日,15年期债券本金兑付首日为2020年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兑付期限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和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项目。上述项目建设规模合计330万千瓦,总投资375.87亿元。

  一、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

  本项目为在秦山二期工程1号、2号机组的基础上扩建2台65万千瓦的机组。工程总投资为145.19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为85.4亿千瓦时,年供电量80.2亿千瓦时。

  二、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本项目为建造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30.68亿元。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风险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变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尽管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上市交易,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有活跃的交易。

  3、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延期完工风险

  核电建造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工程涉及面广、工期较长,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严。如果在建造的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则可能会对整个建造进度产生影响,推迟电站投入使用的时间,进而对项目所能产生的现金流产生影响。

  2、建造质量风险

  核电建造涉及大量的施工细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疏漏、差错,可能会影响电站投入运行时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经营收益和现金流情况将造成负面影响。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燃料供应的风险

  核电站运行的主要燃料是铀,燃料的短缺可能会导致核电站无法正常运转。

  2、电价波动的风险

  上网电价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未来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及竞价上网的实施,可能导致发行人的上网电价水平发生变化,这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3、安全运营的风险

  核电站的安全运营需要先进而复杂的科学技术作支持,对设备、软件和人员的操作水平要求很高,任何一个环节上的失误都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影响电站的正常运营,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4、环保风险

  核电站运行在运营的过程中会产生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液、铀矿废石废渣等,统称“核三废”。如果政府今后进一步提高辐射防护和废物管理的标准,则可能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对策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保证投资人获得固定的投资收益。另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的上市流通,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承诺函,债券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发行人将积极争取本期债券上市交易,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有所降低。

  3、兑付风险对策

  目前发行人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其自身现金流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所产生的收益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同时,发行人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中国工商银行为本期债券本息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对策

  1、延期完工风险对策

  发行人的工程管理以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为核心。同时,强化合同管理和预概算管理,一切以合同为基础,严格按预概算控制投资,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如期完工。

  2、建造质量风险对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核工业工程质量监督第一中心站负责。该中心站曾负责对秦山一期、二期、三期的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截止目前,上述工程运转情况良好。

  另外,发行人还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了建安险,进一步降低了工程质量风险。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1、燃料供应的风险对策

  我国已探明的铀资源量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具有丰富铀资源的国家之一,发行人将通过加紧国内铀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其他产铀国进行合作以及国际贸易三条途径来解决铀资源的供应问题。

  2、电价波动的风险对策

  针对电价变动带来的风险,发行人将及时了解、研究国家的电价政策,认真进行成本测算,努力争取合理电价。同时,发行人将通过提高核电建设国产化率等措施,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电价竞争力,增强对电价波动风险的抵御能力。

  3、安全运营的风险对策

  统计数据表明,发行人核电机组运行特征参数的主要数据均高于世界核电机组运行特征参数的均值。

  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发行人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运营,并签订各种必要的保险合同,将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4、环保风险对策

  发行人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并严格遵守国际、国内有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迄今为止,发行人未发生过重大核污染事故,具有丰富的核三废治理经验。今后,发行人将加大对核三废治理的投入,提高核三废治理的技术水平,逐步建立专业化的三废治理公司,将环境污染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十五条 发行人与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一、发行人2002—2004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04年度/末 2003年度/末2002年度/末

  资产总额 113,884.79109,501.9098,175.23

  净资产* 25,795.0423,738.521,646.88

  资产负债率77.35%78.32%77.95%

  主营业务收入 17,329.6313,172.948,565.83

  净利润439.6044.39356.44

  *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发行人2002—200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二、三、四)

  二、担保人2002—2004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一)中国工商银行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 目2004年度/末2003年度/末2002年度/末

  资产总额56705.2152,791.2047,767.73

  负债总额55035.8551,061.6745,947.67

  营业收入1266.901,075.13915.11

  利润总额29.2726.5869.02

  净利润23.1124.7365.27

  (二)中国工商银行2002—200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五、六、七)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发行工作的律师。该所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了《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债券发行已取得合法的授权与批准。

  (三)发行人具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实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五)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具有作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开立担保协议》、《担保函》合法、有效。

  (六)本期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真实、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的有关条件,其发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承诺

  本发行人已就本期债券的上市事宜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承诺函,债券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本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工作。

  二、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备查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章程》;

  3、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2—200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工商银行2002—200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中国工商银行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7、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上市承诺函。

  四、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号

  联系人:刘电文

  电话:010-68555270

  传真:010-68529594

  邮政编码:100822

  (下转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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