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 降低债券大宗交易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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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1:29 南方日报 | ||||||||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出通知,决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作出适当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降低了进行大宗交易的数量门槛。按调整后规定,债券现券或回购交易单笔买卖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较原先规定的标准有较大幅度降低;第二,取消大宗交易成交价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证所此次对大宗交易实施细则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交易所债券现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活跃度,同时提高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的效率。 上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