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债公司就债权登记和截止过户日调整发布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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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昨就今年债券债权登记日、截止过户日的调整发布通知。 通知称,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所有债券到期兑付时,债券截止过户日为债券到期兑付日前第3个工作日,从截止过户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停止办理结算过户事宜。凡于债权登记日日终持有该债券的投资人,为该债券的本息收益人。除企业债券外,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其他所有债券付息时,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1个工作日;企业债付息时,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
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所有债券到期或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起,停止办理该债券的转托管业务,付息日次日恢复转托管。 在中债公司托管的其他债券到期兑付及付息业务的债权登记日和截止过户日也比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上海证券报 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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