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批准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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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9: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新华社报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的决议(2004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会议认为,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调整特别国债付息政策是必要
(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