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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将引入首家货币经纪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3:07 第一财经日报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业务还仅限于人民币市场上,银行间外汇市场还没有向货币经纪公司放开

  本报记者 郭茹 冉学东 发自上海北京

  昨天,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通知》),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国内第一家货币经纪公司将可以进入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正式开展关于人民币的各项经纪业务。

  所谓货币经纪业务是在货币市场上通过集中不同交易主体的交易需求信息,充当交易双方的交易中介,撮合双方成交的中介业务,中介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货币经纪公司可以有效整合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市场流动性。

  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货币经纪业务主要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货币经纪部来承担。而于去年12月刚成立的国内首家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公司至今还未能进入到国内货币市场中开展人民币的各项经纪业务。该公司自成立至今,以对国内几家大型

商业银行的外币经纪业务为主。

  央行昨天发布的《通知》事实上已正式将货币经纪公司进入到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通知》规定,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从事的业务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委托,提供现券买卖、债券回购、票据转贴现、票据回购、债券远期交易、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同业拆借等经纪服务。

  “央行的通知发布后,我们已预备向央行递交相关的材料进行申请,估计一个月后就可以正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开展业务了。”上海国利货币经纪公司利率衍生品总经理蔡广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但他进而表示,根据央行的《通知》,央行将货币经纪公司的业务仅限于人民币市场上,银行间外汇市场还没有向货币经纪公司放开。

  “这可能是因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涉及到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业务比较敏感。”蔡广龙说。

  去年底,银监会出台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货币经纪公司从事的经纪业务范围包括境内外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衍生产品的交易。

  央行昨天同时指出,近年来随着银行间市场的迅速发展,参与主体类型多样化、产品和交易工具复杂化,这使得银行间市场原有的交易模式和信息收集方式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经纪业务的需要日益迫切。而货币经纪公司的引入对扩大银行间市场宽度、提高市场深度,促进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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