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实施细则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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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08:28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家路美 近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实施细则》。 《细则》就债券账户的开立与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已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成员行(总行及分支机构),使用现有账户办理质押融资业务,并由总行统一向中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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