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债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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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09:3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姜瑞 张乐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1日在杭州表示,国务院将在今年围绕自主创新,分两批出台近100项政策文件,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等的自主创新能力。
这些政策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逐步允许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以及适时推出创业板等。 顾大伟介绍说,目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国务院各部门正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研究制定一系列操作性的政策文件。预计在今年6月份前推出30至40个文件,在年底前出台总数约100个的政策文件。这些将是国务院《实施科技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实施细则。 顾大伟表示,这些政策文件主要涉及税收激励、金融政策、创业投资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税收激励措施包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抵扣,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预计有关前两项措施的政策文件将于今年5月出台。 金融政策涉及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科技项目提供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政府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等。 在创业投资方面,国家将适时推出创业板。但顾大伟透露说,创业板取决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大环境,前景尚不明朗,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日程表。利好的消息是,国家将逐步允许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