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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能源类 统计权重调整不会对CPI上涨施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10:07 证券时报

  食品类权重下调,居住和服务类权重上升,提高能源类价格统计权重呼声很高统计权重调整不会对CPI上涨施“压”

  联合证券研究所 张晶

  国家统计局日前表示,即将发布的一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将启用新的权数
。在新的权数中,食品类权重有所下调,而居住和服务类权重则有所上升。其中,上网费、物业管理费、教育软件开支等作为新商品费用有可能首次列入CPI统计中。根据我们的统计分析,与居住、能源以及服务有关的CPI子项目,除医疗保健服务价格、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出现较明显的涨势之外,其余的子项目基本都处于平稳运行甚至价格走势有向下的趋势。我们可以认为,在2006年新的CPI统计权重实行之后,短期内由于价格变化趋势不会改变,因此权重调整也不会对CPI上涨构成太大压力。

  维持原CPI权重不合时宜

  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当前我国的CPI是由8类商品构成,分别为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费、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在各类产品中,权数的确定主要根据居民家庭用于各种商品或服务的开支在所有消费商品或服务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来计算。根据我们的分析,居住类、医疗保健类、交通通讯以及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近年来的比例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传统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的比例则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一趋势也的确反映了维持原有的CPI统计权重已不合时宜。

  居住和服务类权重将会上升

  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只反映与居民即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不能反映房地产和

股票等资产类价格的变动。资产类价格的变动有股票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加以反映。由于我国统计CPI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衡量居民生活费用的变化,因此在国际通用的统计方法中,我国偏向“使用”的方法。因此,对于居民消费价格中最复杂和最重要的产品--居民自占房屋的统计,采取"使用"的统计方法表现的是:权数以使用内在成本或名义成本估算的在加权参考期间所消费的房屋的服务流量的价值。

  目前我国的CPI统计中,关于居住类价格的调查项目,包括了诸如建房及

装修材料、房租、物业费及其他与居住有关的服务,以及水、电、燃气等所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关于房租,又分为两种情况:对租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实际租金来体现的;对拥有自己住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其拥有住房的潜在租金(统计上叫虚拟租金)来体现的。

  商品

房价格仍未直接纳入统计

  国家统计局解释之所以不能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CPI统计中:一是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CPI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商品房购买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在短期内大量金额的集中支付,但商品房却要用于今后几十年的消费。也就是说,当期的实际住房消费对应的只是整个住房的一部分(即折旧),而不是整个住房。因此,按照国际惯例,为便于理解和统计,这部分住房的消费价格通常用该住房的租金来代替,而不能将房地产价格纳入反映居民日常消费价格变动的CPI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资料整理)。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有关服务类的统计分布在住房日常维修所需服务、医疗门诊与住院服务、电话与电传服务、娱乐文化服务、饮食服务、住宿服务、金融类服务以及一些未分类的服务当中。我国的CPI统计如果按消费品和服务项目来分类,其中服务项目的统计权重从95年的9.0%上升到2004年的23.4%,上升服务是很大的。国家统计局统计CPI的各类产品时,权数的确定主要根据居民家庭用于各种商品或服务的开支在所有消费商品或服务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来计算。近些年公共产品及服务类价格一直上升,这也将在此次CPI权重调整中体现出来,即调整后的CPI服务类统计权重仍会上升。

  能源类商品价格统计权重会否上升?

  目前石油作为CPI的组成部分,并没有直接的权重,而是分散在燃油、燃气、电等居住类因素之中。这类因素在整个CPI的权重中,占比是上升的。但以目前的情况看,能源类商品价格在CPI中的统计比重大约只占0.1%,因此,能源对当前CPI的统计影响有限。目前对提高能源类商品价格的权重呼声很高,主要因为:近年来用于生活消费品的能源比重逐渐上升,比如家用汽车,一些个人消费、电力消费,在生活消费品价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把能源价格排除在外的话,就无法全面地反映出社会消费品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价格指数有核心消费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前者是剔除了能源价格和食品价格等因素;后者则包含了能源价格和食品价格等因素。我们在对债券市场的宏观基本面进行分析时,通常会选用核心CPI作为参考依据,这是由于食品和能源价格会受到一些异常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大幅波动,并模糊消费价格的真实变动趋势;而核心CPI稳定性较好,通常被作为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核心物价指数也历来为各国货币政策变化的方向标。

  因此,即使在2006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中,国家统计局增加了能源类商品价格的统计权重,也不会影响我们对核心CPI的分析。

  核心CPI

  计算核心CPI时扣除哪些项目,取决项目的波动性和权重,各国有不同的做法。美联储常用的核心CPI扣除了食品(权重为15%)和能源(权重为9%),日本的扣除了新鲜食品(食品的权重为25%,新鲜食品的权重为4.5%),欧央行的则扣除了未加工的食品(食品的权重为19.3%,未加工食品的权重为7.6%)和能源(权重为8.2%)。中国没有对本国的核心CPI定义,也没有公布类似的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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