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将对金融债承销商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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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记者 秦宏 继财政部后,国家开发银行将于今年对其金融债承销商按A类、B类和特别成员进行分类。 昨天公布的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讨论稿显示,2006年国开行承
A类承销团成员的最低基本承销额为0.5亿元,其他成员可以在0.2亿元、0.3亿元、0.5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等六档基本承销额中,任选一档。 对承销商分类后,国开行增加了金融债发行的弹性。根据这份讨论稿,国开行有权采用数量招标的方式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A类成员追加发行该期债券,追加发行债券数额不超过当期债券发行量的5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