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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及容量将提高 企业债大发展分级别是道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0:37 证券时报

  辅以做市制度,企债流动性及市场容量将大幅提高企业债大发展分级别是道槛

   见习记者 海容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推出了规范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举措的推出有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投资渠道、提高企业债的流动性,企业债将迎来大发展。但是,也有市场人士表示,如果将来企业债的发行以企业信用作为债券定价基础,现有信用评级体系亟待完善。

  信用评级体系亟待完善

  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研究人士提出,如果以后企业债发行主要以企业信用为主、商业银行对其不进行担保,那么其风险将如何评定。

  此外,对于企业信息披露,央行在公告中明确指出,“要求发行人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和跟踪信用评级”。解读起来,似乎更意味着是对无担保企业债的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目前在交易所流通的企业债看,有无担保受到的待遇大不一样。如果不是四大行或国家

开发银行提供担保的企业债,“根本做不动”。因为有商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企业债,风险相对要小得多。但是如果今后企业债主要依靠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进行定价,在目前我国信用评级体系极不规范的情况下,不同资质、不同信用的企业信用难以甄别。

  因此,如果今后无担保的企业债成为银行间企债市场主流的话,一套完备的信用风险评级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

  尽管如此,央行新规仍将推动企债市场迅猛发展。

  拓宽银行间成员投资渠道

  央行公告明确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并明确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券。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投资公司债券,债券投资主体范围将大为扩展,辅以公司债券做市制度,公司债券流动性及市场容量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同时,按照以往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投资企业债,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贷款的风险并不比投资企业债小,而在目前

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宽货币紧信贷的格局未改,商业银行“存贷差”仍在继续扩大,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企业债将有利于拓宽银行投资渠道、优化银行资产配置。

  此外,有券商研究员表示,商业银行可以投资于以往只能在交易所交易的企业债,从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的进程中又减少了一个障碍。

  企业债流动性有望加强

  据了解,以往企业债发行后到交易所上市要半年左右,而且其主要投资者保险公司和

证券投资基金将其作为投资仓持有,因此交投清淡,流动性较差。现在企业债可以在资金容量大得多的银行间市场上市,不仅上市时间大大缩短,流动性也将因为商业银行的加入而大为增加。

  有关人士认为,公司债券交易流通审核从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后,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更为便捷,大量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债券也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促使其交易向以场外市场为主的模式转变。此外,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投资公司债券,债券投资主体范围将大为扩展,辅以公司债券做市制度,将促进公司债券流动性及其市场容量的提高。

  而且,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市场后,随着流动性的加强,可逐渐引导市场的企业债定价,再配合其他制度措施的完善,有利于形成各风险等级收益率的完整期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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