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突破千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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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央行已制定银行间债市发展一揽子计划 券商短期融资券主承销资格正积极研究中 记者 于力 郭凤琳 北京报道
昨日,我国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09亿元。在41家发券企业中,20家上市公司的发行总额为362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时文朝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后民营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数量将逐步增加,证券公司的主承销资格正在积极研究中。央行已经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待时机成熟时对外公布。 短期融资券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等4个期限品种,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发行的融资券利率正逐步分化,其中一年期短期融资券的收益率为2.92%-2.94%。目前,共有41家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54期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按期足额偿付,兑付金额为10亿元。五矿集团发行的200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也即将到期,发行人、主承销商和相关中介机构已做好兑付准备。 时文朝介绍,各发行人均按《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的规定,向银行间市场进行了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性信息披露,部分发行人还就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进行了临时信息披露。 他说,短期融资券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发行人除大型国有企业及优质上市公司外,也有万向钱潮、横店集团等民营企业。发行企业的行业背景正逐步多样化。除继续支持相关行业优势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竞争能力,缓解“煤电油运”和原材料行业的瓶颈制约外,电信、农业、旅游、传媒等行业的优质企业也加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行列。今后,民营企业的发行数量将逐步扩大。 目前,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有工、农、中、建、交、华夏、民生、浦东发展、国开行等13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和12家创新类试点证券公司已获承销商资格。对于“证券公司何时能当主承销”这一问题,时文朝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至于融资券市场的发展规模,时文朝称,这取决于发债主体和承销商的意愿,但应服从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需要。从长远看,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会对银行贷款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好企业走向直接融资,从而真正促使商业银行转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服务。时文朝强调,短期融资券市场的评级不允许“试错”。评级市场需要充分竞争机制,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将永久取消其评级资格。最近几个月,短期融资券二级市场的信用评级差异已经体现出来。 谈及“央行将推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的报道,时文朝说,央行目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也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但央行支持市场主体进行金融创新产品的开发,而且创新主体最终将由监管部门向市场主体逐渐转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