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债市要闻 > 正文
 

国债质押新规牵动券商神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7:59 中国证券报

  记者 陈继先 上海报道

  近期债券一、二级市场大幅下挫,上证国债指数累计下挫2.4%,意味着自2005年8月中旬以来3个月的涨幅已不复存在。

  市场人士认为,尽管这一轮下挫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有关国债质押式回购新规即
将推出的消息所起的加速作用不容忽视。实际上,其负面作用可能被夸大。因为至少可以从国债新规的推出进程上,看出监管层在这一问题上的谨慎和务实。

  试探市场

  当2004年上半年问题券商集中爆发了有关国债质押式回购的“黑洞”后,监管层改革现有国债质押式回购制度的意愿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有券商研究人士说,最初可能是想与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委托

理财清理等同步推进。为此,2004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公布了《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办法》的主要内容虽然是改进标准券的折算,却用四百多字的篇幅介绍了新《办法》的由头,其中透露出了更为重要的信息:其一要完善债券回购质押制度,经过对原有的债券交易制度进行梳理,形成了《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并且还明确今后证券公司及其客户进行债券回购融资要实施“转移占有”。其二是建立债券查询系统,提高债券回购市场透明度,从而向市场表明了国债回购新规则的基本思想,此为第一次试探。

  第二次试探期为2004年10月底-12月底,将草拟完毕的新规则交市场讨论。200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在上海召开回购制度培训会,向业内详细介绍了本打算2005年1月1日推出的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新制度。这就是市场广泛知晓的“质押库制度”,即中证登将为交易参与者设立回购质押券保管库,用于存放被回购质押的债券,从而形成对原来制度的两项“革命”。

  核心改革就是对质押债券进行转移占有。转移过程是通过“一次申报,两次过户”的方式来实现:申报入库时,投资者首先将国债交付参与人(券商),过入参与人质押账户,参与人再将质押国债以参与人的名义质押给中证登,过入结算系统质押账户。

  再者,取消回购登记制度,质押债券必须申报才能入库。原来席位上托管的债券不能直接用于回购融资,而必须先申报入库以后才可以。因此,现行的回购登记账户中的国债余额就不能作为计算标准券依据。

  另外,申报回购时还规定,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不可申报转入质押库。如果当日同一账户在同一品种国债上既有买入又有卖出,则当日净买入的债券当日不能申报转入质押库,反过来也是一样,当日转出质押库的债券,次日才能卖出。也就是说将T+0变成了T+1,加大套做放大的难度。

  当市场逐渐明确国债质押新规后,信心受挫,债券市场也相应大跌,许多券商从不同角度游说管理层国债回购新规“需要缓行”。考虑到许多券商实际情况以及市场承受程度等,国债新规也就放了下来。“新规缓行”让市场和监管层都有诸多收获。

  调整策略

  这一放就是大半年。2005年9月上旬,一份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讨论稿)》下发到光大证券等几家创新试点券商手中。国债回购新规也就进入了第三个阶段。沉寂了大半年的国债新规再次唤醒市场的记忆。

  业内人士分析,在券商庆幸“游说”成功、有关国债回购新规的记忆逐渐褪去的时候,监管层则一直在努力寻找一种新的解决方式。这一次的变化也很明显,首先很低调,仅仅在创新试点券商这种小范围间讨论。其二是方式变化,不是以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的身份发布,而是借证券业协会的身份,以规范投资者和券商有关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为先行切入点。“这一招颇为巧妙”,上述业内人士说,“充分考虑到了对市场的影响”。

  其三,推出可能不会“一刀切”。在去年方案中,所有的券商都要求实施。这一次监管层让创新试点券商参与讨论,用意可能是在这些规范券商中先行试点,然后再铺开,从而改变了从前“一刀切”的思路。

  据了解,这份协议《讨论稿》有9章38条,主要是规范投资者和券商在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操作,内容包括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回购操作方式、清算交收以及违约责任等。原来质押库制度的几大“改革点”在本《讨论稿》中都充分体现。另外还新增了一些变化,如赋予券商事先审查的职责,降低投资者欠库风险。

  下定决心

  由于市场反映平静,监管层开始积极释放国债回购新规的信号。2005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召集了十余家券商参加“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座谈会”,会议性质为小型内部会议。重点之一就是讨论到国债质押式回购。据了解,会议透露的信息是,国债质押式回购新规推出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待交易所和登记公司制定相关细则后,新规有望在创新券商中先行试点。

  紧接着,2005年11月初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表示,国债质押式回购新规即将出台,这意味着从监管最高层面上进行充分确认。

  市场因此突然醒悟。从2004年公布《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算起,牵动券商神经大约380天的“弦”又一次绷紧,程度高过以往。

  不同的是券商的承受能力出现了分化。有分析人士说,实现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委托理财清理整顿完毕等创新试点券商,由于不存在“窟窿”问题,具备了实施的基础。潜在问题还未处理完毕的券商则顿感“寒意”,开始紧急收紧回购规模,为本来就被利空包围的债券市场增添了又一大“利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