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辟融资新渠道 银行自动质押融资利好债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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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9:53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黄格斯 为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提高清算效率,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所谓自动质押融资是指符合资格的商业银行成员在日间头寸不足时用在中央登记公
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成为成员行,央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可优先成为成员行。成员行开展自动质押融资业务时,可以用于质押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央行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各类债券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办法还规定,单笔融资资金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融资最高额度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自动质押融资最高额度不超过其实收资本金的2%,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不超过5%,此外,人民银行还可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直接设定额度。 办法规定,银行开展自动质押融资的利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为鼓励银行恰当该项业务,办法对日间还款实行优惠利率,而对日终以后还款实行惩罚性利率,前者按再贴现利率减0.27个百分点确定,后者则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7.20个百分点。 据南京商行聂曙光介绍,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推出是央行借鉴国外经验,改进对银行服务、完善债券市场的一项举措。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办具有多方面的意义,首先是有助于银行改善流动性管理,提高其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银行增加了一个短期融资渠道,银行可能通过质押债券及时获得资金,弥补日间头寸的不足,不但有助于及时履行在登记公司的债券交易合同,降低违约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而且也有助于做市商开展业务,促进交易的活跃,对短期债市构成一定的利好。 此外,也有债券交易员表示,自动质押业务推出后,银行管理头寸的灵活性将大大提高,银行也许会减少超额准备金的存放,这样,银行对货币政策的敏感性将会提高,因此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效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