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债市要闻 > 正文
 

资产支持证券每期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0:26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公告,对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和结算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公告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同期各档次的资产支持证券应作为独立券种分别注册;受托机构申请其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其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
人民币5亿元;同期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应以现券买卖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