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提债市统一互联 05年将从三大方面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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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06:5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冉学东 发自北京 3月31日,在“2005年二季度国债筹资及市场分析会”上,财政部国库司提出2005年将在三个方面推进建立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 一是组建全国统一的国债承销团,并将逐年组建制改为年审制,全部记账式国债跨
其实,去年11月3日,财政部即公布了《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从今年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将不再分别按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单独设立,而是统一为一个国债承销团。同时,将对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 《办法》规定,国债承销团按照品种组建,分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和凭证式国债承销团两类。这表明之前一贯实施的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按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分别组团方式已经被摈弃。业内人士指出,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统一,不仅有助于提高国债一级市场的运作效率,而且在制度上加快推进了中国国债市场统一的步伐。 而商业银行之所以不能进入交易所市场,主要是为了不使银行资金进入股市。从1996年到1997年6月间,出现了商业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违规进入股市的现象,导致了股价异常波动。 为了抑制证券交易所中的投机行为,避免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于1997年6月发出通知,停止各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证券回购及现券的交易。之后,央行将商业银行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抽出,依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组建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并最终形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割局面。 “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以上三点对于统一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割裂的债券市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落实‘国九条’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个问题提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进展却极为缓慢。”一位债券业内人士说。 他说,一个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可以大大促进市场的流动性,大大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但是这需要财政部做好和各个部门各个利益主体的充分沟通和协调。 比如,商业银行要到交易所市场交易,涉及到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后台清算托管系统的统一又涉及到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等部门。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2005年国债承销团已经开始组建了,估计到五六月份名单才能出来。他还告诉记者,国库司在会议上还提出,将取消基本承销额制度,使大部分国债通过竞争性投标方式承销,并根据不同类别机构设定最低最高投标限制。同时,还将继续按季公布承销团成员投标准确度排名,并将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国债承销团成员的依据,四次不中标的机构将取消承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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