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买断式回购诞生首单 遭冷遇只因设计不合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09:11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阎岳 昨日上午9时37分,国债买断式回购竞价系统第一单终于诞生,代码为203010的0502R007国债由融资方以99.99元(高出2005年二期国债当日开盘价2元多)买入10手。至此,买断式国债回购自3月21日进入交易所竞价系统后,首次出现成交记录。
上市3日才得以成交,这与其当初的“高调亮相”和市场的热切期望相去甚远。业界专家认为,92家符合国债买断式回购参与主体标准的机构,之所以对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不大感兴趣,其保证金设计不合理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融资方和融券方在成交当日须按一定比率缴纳履约金。履约金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管理,在买断式回购到期并完成清算交收前,双方不得动用;每笔交易须缴纳的履约金数额等于该笔交易的初次结算金额和该买断式回购品种履约金比率的乘积。 履约金数额的计算规定导致了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中违约的低成本,而这正是造成国债买断式回购不活跃的一个原因。江南证券债券管理部总经理王培斌表示,根据这个规定,比如某机构进行融资,将手中的国债卖出,获得资金,再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交给对方。回购到期后,该国债出现了贬值,而且贬值幅度超过了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这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不去购回相应国债,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以支付履约金给守约方为限,并免除双方的实际履约义务。不过,王培斌同时表示,如果违约成本很高,也就是融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数量较大,对融资方的融资需求来说,也是一种障碍。所以,一个合适的保证金比例是国债买断式回购能否活跃的重要因素。 在竞价交易系统推出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的目的之一就是在证券市场上引入做空机制。此前,国债买断式回购只能在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从进入竞价交易系统的表现来看,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却显得异常冷清。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国债买断式回购业务的低迷是预料之中的。无论是在竞价系统,还是在大宗交易系统,国债买断式回购短期内仍然很难热起来。在具有资格的机构里面,大部分还是以融资为主,他们更喜欢封闭式回购交易方式。不过,从套利的角度看,如果市场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在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可能会出现以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但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国债买断式回购的火爆是迟早的事情。投资者需要一段时间熟悉这一新的交易方式。而从现在的国债市场来看,上证国债指数有见顶的迹象。在此基础上,交易员很有可能说服其客户卖空国债。虽然目前该产品的市场容量还较有限(共有4只国债12个交易品种可以做此项交易),许多机构还处于观望之中,但在未来利率实现更大程度的市场化之后,影响利率变化的因素会增多,债券价格的波动会更频繁和加剧,投资者利用做空机制达到避险和盈利目的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买断式回购的做空功能将得到充分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