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发行10亿企业债 银行提供担保信用级别3A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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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11:5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总额10亿元的“2005年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2005年1月21日至2005年2月3日开始发行,主承销商为国家开发银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和在北京市设置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本期债券为7年期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央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55%,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各计息年度的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若不高于5.25%,当期利率为5.25%;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若高于5.25%,当期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由兴业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级别为A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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