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指路企业债大扩容 增强个人承担风险意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 12:17 东方早报 | |||||||||
种种迹象显示,中国砌金融“风险防火墙”的尝试正在向纵深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在京为企业债发展提出新思路:放松对企业债的过多限制,实行真正的核准制,并让投资者承担相应的风险。 吴晓灵认为,中国的企业债应该取消商业银行的强制性担保。她指出,中国1987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强调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风险。1993年的《企业债券
吴晓灵指出,监管部门应该改变希望企业债零风险的思路。她认为企业债市场受政府干预严重,对企业债实行了规模管理下的审批制。吴晓灵甚至指出,虽然监管部门从来没有言明,但在对企业债发行管理中一直抱有“零风险”的思路,只允许信用最好的大企业和大项目发行。 吴晓灵对企业债的意见包含着对其他市场的看法。她已经指出,过去政府完全为个人风险托底的做法有着一种不好的影响,这种处置金融风险的做法实际误导了公众,使他们过度依赖政府。 眼下,意识到问题的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努力进行角色转变。监管部门希望自己能从完全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定位中解脱出来。2004年德隆系出现风险时,个人债权10万元以上就只能获得90%的赔付。此外,保险行业从2005年建立的保险保障基金,和正在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小投资者保障基金都遵循着适度保护个人投资者的思路。 监管部门借此希望培育更健康的市场主体,一方面也为央行和地方财政减负。吴晓灵透露,1998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破产,个人存款一直都是百分之百兑付。而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是这些债权的最终偿付者。 但这一努力阻力重重。在作为尝试的第一步———德隆系个人债权的兑付问题上,监管部门已经遇到很多阻力。吴晓灵表示,我们(央行)曾经动员各地政府到营业场所去做工作,但这些营业场所有的时候遇到几千人围攻。 吴晓灵不无痛心地指出,发展金融市场的一个关键是投资者要为自身行为负责,否则中国就不需要这么多的金融机构,还不如回到以前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 吴晓灵昨日还提出了一些对企业债建设的具体建议。取消登记结算公司的席位托管制,改为客户托管制,规避客户债券和资金被挪用的风险。监管部门应该取消对发行主体资格、发行额度和发行利率的限制,对企业债实行核准制,尽快实现注册发行管理。( 早报驻京记者 王一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