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着手控制回购风险 统一标准券折率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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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08: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交易所回购市场的风险控制将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昨天,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公布了《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除此之外,其他一些完善债券质押式回购制度的措施也已拟就,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统一标准券折率管理
标准券折算率变化和调整的频率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手中债券融资量大小,是控制回购市场风险的一项关键性指标。以往国债标准券折算率分别由沪、深证交所自行计算,并按月公布。《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的出台,统一了标准券折算率的计算口径、公布频率和公布方式。 《办法》规定,标准券折算率将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每星期三收市后根据相关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出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品种在下一交易周的标准券折算率。标准券折算率公布的频率将由原来一个月减少至一周。标准券折算率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在计算当日日终分别通过各自通信系统、网站联合发布。此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会同证券交易所修改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调整公布时间。 还将有后续动作 统一对标准券折算率的管理还只是控制回购市场风险的一个步骤。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还拟定了其他相关措施以进一步完善债券质押式回购制度,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首先,完善了债券回购质押制度。沪深证券交易所对原有的债券交易制度进行了梳理,拟定了《证券交易所债券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以往分别由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发布的一系列业务通知的内容进行了归并和整理,形成了《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这些业务细则也将在近期由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陆续公布,并同样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其次,建立债券查询系统。为提高债券回购市场透明度,今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网络服务,及时查询证券账户中的债券余额及其在登记结算机构的质押券余额情况。 由被动转向主动 自去年富友证券挪用客户托管国债引发了交易所回购市场风险以来,监管机构先后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但是由于回购市场风险形成原因错综复杂,落实难度较大,基本上处于被动应对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目前管理层对国债回购的风险控制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这一系列新的风控措施将有望使市场监管机构对回购市场的风险控制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综合起来,这些风控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改进标准券折算率的计算方法,提高对市场风险控制。同时,适度调低了债券回购的融资量,抑制过度融资需求。据券业研究人员按照新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推算,在新的管理办法下,国债的融资量将比在原有的制度下下降约3%;企业债券则下降5%。 二是将实施标准券转移占有,提高市场管理机构对风险的处置效率。在原有的操作规程下,投资者账下的标准券进行回购融资后并不进行实际转移,仍然停留在账户上。据了解,有关债券回购业务规定将明确,今后证券公司及其客户进行债券回购融资,须由证券公司将按标准折算率的等值现券提交登记结算机构。这就意味着,一旦融资方违约,登记结算机构有权直接按照规定处置质押券,从而增强市场管理机构控制风险的主动性。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债券查询系统,以投资者自行查询账户的方式,防范个别证券公司挪用债券进行回购融资的行为。上海证券报记者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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