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配套措施 利率互换场内交易有望很快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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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3:31 第一财经日报 | |||||||||
外汇交易中心已开始进行利率互换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开发工作 本报记者 郭茹 发自上海 作为利率互换交易的配套措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下称“同业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互换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备案系统的开发工作,不久的将来
央行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规定,“互换交易可以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也可以由交易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进行。”这意味着利率互换交易可以在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进行,而同业中心正在开发的正是场内交易的系统平台。 一相关人士表示,这一系统的开发工作目前刚刚开始。为了配合利率互换交易的开展,估计开发时间应该不会太长,半年之内可能就会推出。 分析人士表示,推出场内交易模式将有利于推动利率互换市场的发展。与场外交易相比,场内交易具有集中交易的优点,信息更加集中,能够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一国有银行人士也表示,通过交易系统将使交易更加规范化,但场外交易由双方协商达成,在更多的交易细节上更具灵活性。两种交易模式的共同存在将可以满足不同市场成员的需要,有助于更好地促进利率互换市场的发展。 在电子交易系统和备案系统推出后,通过交易系统达成的利率互换交易将可以自动在同业中心实现备案,交易信息也更加公开透明。而目前由于还只能进行场外的交易,从事互换交易的市场投资者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将交易情况报同业中心备案,由同业中心根据央行的规定和授权,及时向市场投资者披露互换交易有关信息。 相关链接 利率互换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在央行的《通知》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该笔协议的名义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期限10年,由光大银行支付固定利率、开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