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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 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2:02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曾 瑜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颁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金融债券发行行为作出规范。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从申请与核准、发行、登记、托管与兑付、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金融债券发行行为作出规范。据悉,办法参照国际标准和中国银监会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重点对商业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债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10%。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推动商业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能起到优化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化解金融风险,以及增加直接投资比重等作用。另外,还有利于丰富市场信用层次,增加投资产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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