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视点:利率互换凸现套利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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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0:3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中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杨宏亮 由于人民币利率互换刚推出,市场成员对这一品种的熟悉有个过程,目前与市场各个品种定价的对接尚需一段时间。我们分析发现,在现有市场的定价体制下存在一定的套利机会。从现有市场成交来看,浮动利率的基准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和七天回购利率,期限有一年至十年。从品种来看,已经涵盖较宽的范围,这也为可能的套利设计打开了空间。
人民币利率互换可以在浮息与固息间进行转换,不能发债的机构利用这一特性可以通过利率互换实现发债的目的,从而可以利用市场的利差实现套利。具体运作机理如下: 1、与某商业银行签订浮动融资协议,即将该商业银行作为流动性提供商,允许套利主体在回购利率基础上加10BP-20个BP上,随时融资。 2、与有衍生交易资格的机构签订一笔互换协议,套利主体作为互换买方支付固息,收到回购利率。以国开行与光大银行签订的互换协议来看,固息率应该可以在2.9%以下,甚至可以在2.4%以下。 3、利用从商业银行的融资,购买十年期有银行担保的企业债,按目前市场利率水平在3.65%左右。 将上述操作现金流合并,以企业债收益率为3.5%,融资与互换的浮息利差10BP,固息支付为2.4%的话,那么上述操作的利差为100BP,所承担的风险是企业债的偿还风险,但在我国企业债大部分由银行担保,因此违约可能性相当小。 具体设计时还可以加进保本以及放大机制。套利的存在是市场失效的一种标志,但作为发展中的市场,套利又是必需,是市场有效过程中需要付出的成本。人民币利率互换作为一种创新品种,将会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定价的完善与成熟。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