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票据市场调查:量小单一有隐患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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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4:22 证券导报 | |||||||||
特约撰稿 林明恒 ● 海南票据业务量偏小,市场发展总体不平衡。 ● 海南只有交易性票据,没有融资性票据。
2005年末,海南省金融机构汇票承兑余额11.2亿元,同比下降11.3%;累计发生额30.4亿元,同比增长35.4%。票据贴现余额34.6亿元,同比增长87.0%;累计发生额81.7亿元,同比增长80.7%。其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余额34.3亿元、市场占比99.1%;累计发生额为80.7亿元、市场占比98.9%。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余额0.3亿元、市场占比0.9%;累计发生额0.92亿元、市场占比1.1%。全省再贴现余额为零,年内未发生再贴现业务。 海南省票据市场的特点 海南的票据市场有几个特点: 首先,票据业务量偏小,市场发展总体不平衡。 受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低、经济总量小、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匮乏等因素影响,与发达地区相比,海南省票据业务量不但过于偏小,而且整体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为一是业务发展结构不平衡和业务品种间发展不平衡。 其次,市场价格竞争加剧,票据利率大幅走低。 根据海口中心支行金融机构利率监测系统相关信息显示,贴现和转贴现利率不断下跌,相当部分金融机构执行的贴现利率突破再贴现利率。2005年12月份,银行承兑汇票3个月和6个月以内的直贴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2.148%和3.2%,分别比超额准备金率调整前的2月份下降了1.498个百分点和0.38个百分点;买断式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利率为1.44%,比2月份下降0.9个百分点。 再次,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不断扩大,业务流向渐趋分化。 一是金融机构业务出现分化,国有商业银行贴现余额和发生额的市场占有率达到80.6%和80.3%,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票据承兑业务的余额和发生额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3.7%和74.8%。此外,行际之间相关业务发展差异也逐渐扩大,工行和建行的贴现余额和发生额市场占比率分别达到辖区总量的75.41%和73.7%。二是票据已成为海南部分企业扩大融资和优化结算渠道的重要手段,使用主体广泛分布于橡胶、燃气、钢铁、医药、石化、汽车、房地产及制糖等行业。 最后,内控制度日臻完善,票据业务良性发展。 一是建立机构、整章建制。各家银行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工行、建行等先后成立了票据中心,各岗位人员专职化和责任化,坚决避免违规操作和审验,建立健全了审验约束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二是加强保证金管理。除部分优质客户享受免保证金和30%保证金外,我省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主要以100%承兑保证金为主,据统计,全省票据业务总量的75%收取100%承兑保证金。三是签订银企协议,确保票据资产安全。 票据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海南省票据市场的规范化稳步发展,为企业扩大和优化融资及结算渠道,商业银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及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但票据市场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加以关注和解决。 (一) 只有交易性票据,没有融资性票据。 目前海南省票据市场只有交易性票据,没有融资性票据,商业银行可选择的票据工具仅有商业汇票。而在票据市场交易中,银行承兑汇票又占主导地位,所占比重高达98%以上,虽然存在少量商业承兑汇票,但推广难度相当大。票据市场工具单一性,导致票据业务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商业银行成为票据市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 (二) 伪票风险隐患大。 票据业务风险主要有伪票、套现和垫款等三大类。在票据业务发生过程中,垫款现象虽不可避免,但能加以控制,即使存在少量垫款率也纯属正常。而套现风险很大程度上存在于承兑行或贴现行与签发人或持票人之间的合谋,在我国现行银行制度下,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较之于前述两种风险,伪票风险让人防不胜防,伴随于高新技术日新月异,金融票据诈骗手段越来越高,而我省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要,经常“先贴后查”或“边贴边查”,这给该项业务留下很大的风险隐患。 (三)票据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这表现为,一是虽然相关文件明文规定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生成,但由于票据业务竞争激烈、政策解释和管理口径不一,区域间执行利率政策尺寸各异,致使差异不断扩大。二是跨区域争夺票源现象日益严重,票据风险不容忽视。统计数据表明,海南省票据市场贴现票源2/3以上来自于外省,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远赴西南及东北地区争夺票源,通常采取降低利率、简化手续、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业务,跨区域不规范的业务操作和竞争手段势必引起贴现市场的混乱,甚至会引发票据业务风险和案件,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不容忽视。 (四)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效能未充分发挥。 自2004年3月25日人民银行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再贴现利率调整至3.24%以来,由于宏观经济背景及市场环境变化较大,货币市场利率及转贴现利率日益走低,转贴现利率更突破再贴现利率,呈继续下行态势,与再贴现利率的差距不断扩大,再贴现利率已不能指导和反映当前票据市场转贴和直贴的合理价格,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逐渐弱化。 海南票据政策仍需完善 (一)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市场监管职责。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业务品种不断创新,现有的票据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与票据业务发展的不应性日益突出。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票据业务法律法规体系,在加快修订《中国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同时,尽快出台《票据交易法》及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订统一的票据市场交易规则,取消区域性、系统性的政策障碍。此外,还必须尽快明确票据市场的监管职责,改变监管缺位的情况,在防范票据业务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票据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二)加快交易工具创新,积极推动票据市场发展。一是继续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适当提高商业银行票据承兑收费标准,加大符合条件中小企业的票据承兑、贴现力度;二是进一步推广商业承兑汇票,力促票据业务由银行信用向商业信用转化,加快商业信用票据化进程,分散和减轻银行信用风险;三是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鼓励大型优质企业通过货币市场解决短期融资需求;四是积极推广商业本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企业债券等其他交易工具,切实拓宽贴现票据的选择范围和交易品种。 (三)明确票据市场利率政策,强化市场秩序管理。一是为维护票据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应尽快明确和统一贴现利率政策,消除贴现利率政策执行的不一致性,杜绝贴现利率区域化差异和违规竞争现象。二是限制跨区域贴现,建立健全票据跨区域流动监测和备案制度,重点防范票据异地贴现风险。我国票据市场历经近十年发展,区域间差异已逐渐缩小,商业银行的票据模式和管理制度也渐趋成熟和完善,基于此,应对异地贴现进行适当控制,明确规定贴现业务只能由当地银行办理,行际间的转贴现可允许跨区域经营。此外,由于票据业务涉及面广、流动性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影响深刻,应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向当地监管部门备案异地票据开展情况,以便监管部门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和监测辖区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和业务发展情况,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四)优化票据市场利率结构和生成机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应根据不同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再贴现利率,合理优化票据市场利率结构,理顺再贴现利率、转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之间的关系,可考虑根据再贴现行业及企业的差异性,制订差别再贴现率或实行浮动再贴现率,对近期支持的行业实行较低的再贴现率(或下浮再贴现率),反之,对国家限制的行业施以较高的再贴现率(或上浮再贴现率),以期在有效引导和调控票据市场、切实发挥再贴现率市场导向作用的同时,准确反映当前的政策意图,强化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的流畅性。 (五)开发适应票据业务管理和发展的信息系统,应用高科技手段防范票据业务风险。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票据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票据真实性的审核,以提高业务效率,降低业务成本,防范和化解票据业务的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