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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市场大发展遭遇信用评级瓶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 10:05 证券时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包香明

  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证券公司和非金融机构企业成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使发行主体由以往单纯的政府信用为支撑,扩展到了以企业信用为支撑的法人实体。信用评级机构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过,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总体水平较低,评级机构信誉不高、评级市场需求不足及评级市场环境不佳等问题亟待解决。

  信用风险促评级机制走向完善

  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键因素之一是信用风险的存在,从而导致对债券信用评级的真实需求。

  首先,债券市场上存在信用风险,且风险会暴露。如果一个债券市场上不存在信用风险,市场中仅有政府信用级债券发行和流通,或者债券市场中的发行和流通的债券均由政府、准政府级机构进行担保,市场无需揭示债券或其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债券市场将很难产生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真实需求。

  其次,债券市场上存在的信用风险应确实由投资者承担,投资者认同风险的存在。如果信用风险不由投资者承担,或投资者不认同这种信用风险,而由政府出面协调、并最终埋单,那么,投资者也必定不会产生对债券信用评级的真实需求。

  最后,投资者对风险的承担是真实的,投资决策是经过对风险与收益权衡之后做出的理性选择。如果投资者是非理性的,投资决策并非在权衡风险与收益基础之上做出,那么,债券的信用风险状况对投资决策就不会产生影响,因而投资者也不会产生对债券信用评级的真实需求。

  信用评级业面临发展瓶颈

  虽然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相对于有100多年历史的国际评级业而言,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业整体仍较稚嫩,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由于我国信用评级业门槛较低,鱼龙混杂,部分机构作假现象屡禁不绝,评级机构的权威性很难确立,评级市场难以发展。同时,目前我国评级市场相对狭小,评级机构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很难长进,评级结果也难以得到市场检验,从而抑制了评级机构业务的开展以及评级结果权威性的确立。

  其次,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目前,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复杂、审批漫长、额度控制、债券必须担保等措施严重制约了企业债券的发行,发行债券的企业几乎全部为大型优质企业,并且大部分债券均由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担保。目前在上海和深圳
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信用等级全部为AAA级,因此,债券评级意义不是很大,评级的目的在更大程度上是为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评级地位的重要性很难确立。

  最后,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在目前我国银行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债券的吸引力,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基本上要达到规定的利率上限,给企业发行债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减弱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投资人对信用评级的需求被弱化。

  抓住机遇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即将快速发展,信用评级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政府可抓住机遇引入具有良好信誉的国际评级机构;为国内评级机构培育良好信誉提供激励机制,创造评级需求,为评级业步入良性循环创造条件。

  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门槛

  我国信用评级业起步较晚,评级机构尚未在市场上完全建立良好的信誉,在缺乏市场自发形成的准入门槛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政府建立一道市场准入机制。否则,市场门槛较低,评级机构过多,容易造成压价竞争以高评级讨好客户,使评级失去真实性和科学性,影响信用评级机构的信誉;也易导致评级机构过分依赖政府取得业务,不利于评级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

  对此,政府可引入类似美国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NRSRO”,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门槛,鼓励国内评级机构开展有效竞争。

  积极创造强制需求

  为了给我国信用评级业创造一个有激励的市场环境,使评估机构之间的竞争进入良性状态,政府可从两方面进行有效的制度供给。

  首先,监管部门更多地利用评级结果,增加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强制性需求。为了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揭示风险的作用,我国应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将信用评级的对象通过政策、法规予以明确,加以执行。

  然后,进一步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增加信用评级的对象。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健全与信用评级业的发展存在必要的联系。目前,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制度过于强调政府审批,而且债券的利率没有与债券的信用级别挂钩,这就使得评级的信用风险揭示作用难以体现。要改善这种状况,需对债券的发行制度做出改善,比如逐步放宽公司债券发行的行政限制条件;发挥信用评级在债券定价方面的功能;逐步丰富公司债券的种类,满足不同发债主体及投资者的需求,使债券评级体系能够得以规范发展。

  建立严格的行业管理体系

  逐步建立信用评级机构的法规体系、信用评级行业协会及管理体系、相关的职业行业准则和规范制度,以推动行业发展。此外,政府和证券监管部门也要注重扶持证券信用评级业的发展,重点培育全国性的评级机构,引导开展跨地区评级业务,破除评级业务的地区分割。

  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提高失信企业的成本,使企业进行短期博弈和失信的成本远远大于企业因此博取的收益,才可能促使企业进行长期博弈,重视诚信,减少企业的失信行为。同时,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将严重违反职业准则的评级机构坚决逐出评级市场。

  引进国际著名评级机构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国际著名评级机构进入我国评级市场的条件和环境已经具备。鉴于我国评级市场缺乏拥有极高信誉的评级机构的现状,为使评级市场逐步走入良性循环,避免出现评级市场步入失信的恶性循环,可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国际著名的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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