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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亚洲债市发展应与资本项目开放协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11:44 中国证券报

  □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专家曹红辉昨日表示,参与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应当被视为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我国在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发展方面的所有举措都应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调相协调。

  在一份被权威部门采纳的报告中,曹红辉建议,我国参与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首先应积极推动与不同国家(地区)建立双边或多边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合作;其次,配合国内债券市场发展,在可控的条件下,推动跨境债券的发行与流通,具体而言,包括“四Q”,即:继续开放境外金融机构等合格的机构投资者(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在境内投资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股票与基金等;逐步推动境内合格的发行人(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ssuers)在境外发行外币定值的债券、股票与基金,并逐步开放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逐步开放境外合格的发行人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ssuers),包括合格的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等在境内发行人民币、美元或港币定值债券,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控制债券市场开放中的风险;逐步开放境内合格的机构投资者(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包括合格的中小金融机构、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投资于境外外币定值债券等,扩大境内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品种。

  他表示,目前我国还无法在亚洲金融合作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可考虑借助香港的窗口,以某种方式利用香港已有技术,包括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托管机制,以及支付、交收与结算系统,以助发展人民币债券或其他币种债券市场;通过香港发达的基础设施及其同全球金融体系独特的联系,为人民币和其它货币的银行同业支付交易设立一个即时支付系统;利用香港的金融基础设施来发行债券(尤其涉及美元的安排)或开展任何金融中介活动。我国境内合格的(主要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网络,通过香港来从事外币债券的交易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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