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券款对付清算 债券市场运行模式更趋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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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2:32 证券时报 | ||||||||
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成功实现券款对付清算债券市场运行模式更趋完善 本报北京电(记者 周菡)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12月14日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各自作为支付清算系统和债券托管结算系统的运营方,在北京签署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合运行协议》。央行副行长苏宁指出,债券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并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为今后推出自动质押融资等新的业务提供了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和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苏宁指出,债券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并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是我国债券市场运行模式的一次重大完善,也是吸收借鉴国际金融发展经验的重要成果。同时,两大系统对接也实现了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DVP清算,并为今后推出自动质押融资等新的业务提供了条件。两大系统的联合运行,对于支持货币政策实施、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史纪良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的债券资产增长较快,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也取得一定突破。债券系统与支付系统联合运行,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为这些机构参与市场提供了一个更理想的债券业务运作平台,有利于债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同时,DVP清算还方便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对于进一步提高其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将起到促进作用。 据悉,“券款对付”是指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交收条件的清算方式,一直被视为证券结算系统应该实现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也是当今国际证券结算组织极力推荐的做法。今后中央结算公司可以根据投资人的债券交易指令,直接向支付系统发出资金划收即时转账报文,支付系统据此完成资金清算,从而实现每笔债券和资金同步交收的券款对付清算。 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陆续与中央结算公司签署《债券交易“券款对付”协议》,取得券款对付结算资格并采用这一结算方式来办理债券资金的清算。预计随着2005年6月底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到位,券款对付清算将逐步推广,并最终占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券结算方式的主流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