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在社会责任机制框架中有重要职能。本奖项旨在全面推广社会责任理念,倡导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责任模式,促进政府、NGO及企业间的交流,推动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2. 本奖项授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在责任领域做出过实际贡献的地方政府; 3. “最具责任感的地方政府”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组建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选; 4. 本奖项为年度评选,2005年度“最具责任感的地方政府”获奖名额1名。
基于地方政府的责任体系包含制度创新的内涵,以及“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标准与“最具责任感的地方政府”评选标准的高度一致性,“最具责任感的地方政府”评选范围为“地方政府创新奖”的入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