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银行业单方面收费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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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11:54 黑龙江日报 | |||||||||
“我认为银行结成联盟,单方面提出收费要求和标准,很不妥当,至少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昨天就四大银行跨行查询收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邱宝昌认为,这次四大银行一起收费和某一家银行单独收费性质不一样。只有少数银行收费,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其他银行。可现在看来,银行业全面收费已成趋势。消费者没
应不应当收费?到底是收3角还是5角?这些问题现在都是银行单方面决定的,没有消费者的参与。银行以前没说要收费,等消费者习惯了免费查询后,突然单方面收费,又没有拿出合法合理的理由和公示成本。银行有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之嫌。 邱宝昌还认为,几大银行结成价格联盟,涉嫌互相串通,操纵价格,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邱宝昌也不认可国际惯例的说法,因为国际上有收费的也有不收费的。他强调:“不管是不是国际惯例,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这才是最重要的。” “消费者不能光埋怨,应该向价格主管部门和银监会表达诉求,请求召开银行收费的听证会。”邱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银行业收费与出租车行业一样,政府应该有指导价格,价格变动要开听证会。行政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有义务给消费者答复,也应该对不恰当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但他不赞成消费者动不动就到法院打官司,“最好先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