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丽媛
贷款定价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当贷款利率不能弥补贷款风险成本和支出时,银行将无法充分计提各项损失准备,信贷资产的损失会直接侵蚀银行资本,威胁其持续经营。制定正确的贷款价格对于银行来说至关重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中国长期实行管制利率,金融机构缺乏贷款定价的自主权。金融机构缺乏信贷风险价格补偿机制,是其各项损失准备和资本不足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管制利率扭曲了信贷资金市场的供求机制---当管制利率低于市场均衡利率水平时,资金需求受到鼓励。而资金供给受到抑制,信贷市场供不应求,利率的僵化导致资金供求矛盾长期存在,并直接造成信贷市场的寻租行为。信贷资产的安全也受到威胁。
2003年末,央行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各金融机构基本都建立了自己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型。自从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各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探索贷款定价机制。从目前看,基本上已将企业评级作为贷款定价基础。这也是国内银行为争取达到新巴赛尔协议内部控制要求做出的努力。业内人士表示,贷款定价关键的几个因素,是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级)、资产负债率、贷款期限等。而国家政策、行业情况、客户关系等,也是贷款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目前,国内的企业评级还缺乏权威的专业评级机构来操作,企业信用评级一般由各商业银行自己进行。工行的评级指标,包括刚性指标、软性指标和文字指标。财务指标就属刚性指标,财务数据必须由独立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行评级模块每年都要做调整,因为GDP在不断增长,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国家其他相关政策都在不断变化。
二、我国商业银行建立贷款定价体系的设想
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中,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要想兼顾效率与安全,且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就需要建立和完善运作有效的贷款定价体系。这一贷款定价体系,应该包括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信贷风险评估系统、科学的分级授权体制和恰当的贷款定价模式四大环节。
(一)建立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
商业银行以资金融通为主要业务,其内部业务分工大致可划分为资金筹集部门和资金运用部门。如果成本核算准确,银行就可以对各种资金来源的价格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合理的贷款价格,有效地引导商业银行资金的流量和流向。西方商业银行一般都采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其职能是根据资金的边际成本率,在银行各部门之间分配资金。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的主要优点是,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进行定价决策时,可以把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分离,贷款决策可集中分析贷款资产的质量。而资金管理部门则可决定资产的负债期限及搭配问题,进行资产、负债的对称性管理。
国内商业银行在建立健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过程中,应注意几个方面:1.上存资金和借用上级行资金定价问题,实质上是内部资金转移过程中出让资金支行、受让资金支行、上级行三方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与调整。为此,必须注意妥善处理三方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使各方在实现内部资金良性转移中都有实惠可图;2.从商业银行系统整体安全性和效益性角度看,贷款低效高险支行的业务市场要以吸收存款和中间业务为主,上存资金将成为其重要资产之一。组织存款要讲求经济效益,对上存资金应追加一定比例的利润任务;3.应根据贷款收息率、收回贷款损失率、贷款派生存款系数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比较,合理划分贷款低效高险支行、高效低险支行。
(二)健全内部风险评估系统
正确评估信贷风险、合理确定风险补偿水平,是贷款定价的重要环节。在西方银行的贷款管理中,贷款风险的量化和评估处于关键地位。近年来,国内银行都开发或引入了信贷风险评估系统。首先要建立健全定价风险计量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微观、中观和宏观3个层次的利率风险计量模型:微观的客户利润贡献度系统、中观的贷款利率结构分析监测系统、宏观的利率风险敏感性缺口分析模型,很好地量化利率风险,为科学防范利率风险提供参考。其次要建立健全定价风险监测体系。一是强化监测。建立基于客户价值评价平台的贷款定价监控机制,对贷款定价的合理性与效益性进行监测与评价。二是定期分析报告。利率管理部门对贷款定价进行监督,对已经形成的总体利率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定期形成监测报告。
(三)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级授权体制
利率市场化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分级授权体制和严格完善的监管制度,否则,可能会由于贷款定价权力的下放,造成“道德风险”。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贷款利率的放开,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因此,需要建立贷款定价程序的逐级授权管理制度,对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根据差别化管理的原则,授予一定的浮动权限。
(四)开发符合我国实际的贷款定价模型
采取何种定价模式取决于银行对经营环境、竞争策略和银行管理水平的判断。西方商业银行以科学、综合的客户盈利分析为核心的成本收益定价模式需要大量的测算。这就要求必须全面推行管理会计,而且会计业务系统必须实行分客户核算。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贷款营销工作中也部分采取类似的方法,但国内商业银行的“让利”,往往是根据客户的要求主观判定,缺少量化的依据,且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把利率浮动几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尚未建立科学的定价模型。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竞争环境看,笔者认为基准利率加点模式,是市场利率化初期比较适宜的选择。但以客户盈利分析为核心的成本收益定价模式,体现了以客户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是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发展方向。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在分析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西方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运用管理会计方法。着手开发符合各行实际的贷款定价模型,为应对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早做准备。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变动成本为下限、充分考虑客户风险及银客整体关系”的贷款定价机制。
具体来说:1.以市场价格为参考贷款价格不能远离市场的一般水平。2.以变动成本为下限。所谓变动成本,是指其总额会随着贷款业务量的变化而按比例增减的那些成本。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停止贷款业务,此类成本也就不会发生。这些成本是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变动成本主要包括资金成本。由于一般情况下,银行的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在确定某笔贷款的筹资成本时,往往采用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整体资金成本。3.充分考虑客户风险和银——客整体关系。这就需要对所有授信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体系。同时,采取“综合权衡、互惠互利、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那些具有良好的还贷记录、在银行有大量存款余额的“重点客户”,在贷款利率上适当给予优惠。
四、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理论的实践
农行江苏盐城分行积极探索贷款风险定价在扩大市场营销、优化客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持续扩大利差收入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了一套以成本效益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以降低利率风险和提高盈利能力为核心的贷款定价管理体系。建立分级授权定价管理体系,在上级行贷款利率定价授权范围内,按客户类型和贷款品种,将贷款利率定价权逐步下放至基层经营行,指导并授权经营行确定上下浮动不同的差别定价标准和权限。据初步统计,该行去年1~6月累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达到了6.65%,相当于加权基准利率上浮11.05%,每亿元信贷投放平均收益较原来增加64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经营效益的提升。
另外,就目前房贷利率提高,一部分人纷纷提前还贷的情况,笔者认为对住房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更为合理。违约金应由提前还款服务成本补偿、提前还款后资金闲置损失补偿和预期超额收益减少损失补偿三部分组成。另外,我认为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定价时,应采取风险加成法,对资金需求强烈但信用等级比较低的中小企业,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作为较高违约风险的补偿。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采取风险加成法进行贷款定价,既可扩大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又可以通过获得较高的风险补偿,弥补较高的管理成本,并相应增加收入。
贷款定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门具有丰富内涵的艺术。要确定合理的贷款价格,需要仔细权衡内、外各种因素,全面考虑主、客观各种条件。各商业银行应以贷款定价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修订已有的定价方法,逐步提高本行在贷款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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