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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大事记(摘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9:42 金时网·金融时报

  一月

  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市召开,行长周小川做工作报告,回顾了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主要工作,提出了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
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改善外汇管理,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5日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实施办法》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总体方案》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银行及相关金融业经济普查工作数据处理方案》。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国库资金汇划报解指导原则》,推动建立统一高效的国库资金汇划报解模式。

  19日根据《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审批程序。

  26日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二月

  2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处置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工作预案》,进一步做好中国人民银行信访工作,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

  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收购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使用再贷款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个人债权收购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工作。

  9日中国人民银行派团代表我国首次以观察员身份出席FATF巴黎全会,并参加了其后于6月召开的FATF新加坡全会和于10月召开的巴黎全会。

  18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信息化通用代码集》。根据银行业业务发展的需求,以《银行信息化通用数据元》中的代码型数据元为对象制定标准,作为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共同使用的代码集,以实现银行内部和各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并加强对各银行的监管。

  20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保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2005年“两会”前完成所有省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招投标工作,保证中标银行与高校签订协议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

  2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在菲律宾召开的东新澳央行组织(SEANZA)行长会,并就通胀目标和汇率体制等问题做了发言。在汇率体制问题上,李若谷副行长重申中国将逐步放宽资本账户管制和完善人民币汇率体制,并敦促美国应为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以对全球经济负责的态度调整其经济政策,维护美元的稳定。

  三月

  9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全国推广工程实施计划》,确保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全国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1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同时下调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以保障各商业银行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与使用。

  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5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总结了一季度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预测和展望了2005年经济金融形势,并研究了下一步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

  四月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行为,保障商业银行、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贷资产流动性,丰富证券品种。

  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规范金融债券发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2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在华沙召开的G30第53次全体会议。会后,中国人民银行被正式吸纳为G30成员。

  五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出席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十国集团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会议和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会上李若谷副行长指出,美国经常账户逆差是全球失衡的表现,不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失衡产生的一个原因。各国应努力解决好自己的问题。过度关注人民币汇率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1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以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规范债券远期交易业务,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13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的年度磋商在北京举行。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25个百分点,一年期港币存款利率上限提高0.187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125%和1%。

  2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进一步规范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和信息披露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成立专项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并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工作,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强化考核责任约束,提高考核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

  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按照等量利率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对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以及存款利率的计算和换算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适当修改,以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六月

  3日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远期交易主协议》,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行业自律行为,明确债券远期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改制过程中可疑类贷款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造进程,规范改制过程中可疑贷款的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效率,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产支持证券试点的顺利进行,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可疑类贷款处置专项支持资金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中国工商银行可疑类贷款处置专项支持资金的操作。

  2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率团出席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国际清算银行股东大会和亚洲顾问委员会会议。周小川行长介绍了中国经济金融形势,并就石油价格展望与应对政策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周小川行长还以亚洲顾问委员会会议主席的身份出席了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会议,并介绍了该委员会的讨论情况。

  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了2005年第二季度例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总结了上半年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并研究了下半年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

  七月

  2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汇率浮动区间。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1.625%和1.5%。

  25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2005年小额支付系统工程详细实施计划》,确保2005年小额支付系统开发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八月

  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满足国内经济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

  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10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83号)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承担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金融市场监测、金融信息分析研究、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区域金融合作等职责。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以强化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保障人民银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试行)同时废止。

  23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37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2.000%和1.875%。

  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2005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和1角硬币。

  九月

  1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操作程序》,提高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05年9月30日将大额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简称NPC)切换至应急灾备NPC运行,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大额支付系统应急灾备NPC切换运行方案》和《大额支付系统应急灾备NPC切换运行就急预案》,以提高支付清算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召开2005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总结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并研究了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会议认为,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金融运行良好,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平稳实施,人民币汇率实现双向浮动,远期市场升值预期幅度有缩小的迹象。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以正确、高效处置支付清算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支付清算系统应对危机的处置能力,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保障支付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社会资金的安全。

  十月

  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2.5%和2.375%。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在河北香河联合举办了第七届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0多国中央银行行长、财长以及国际金融机构负责人出席此次会议。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开幕式并讲话。大会主要讨论了以下五个议题:全球经济与金融形势;布雷顿森林机构改革;人口挑战与移民汇款;发展援助与融资机制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其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托访问北京,并拜会了中国总理温家宝,就全球经济发展、中国经济金融改革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会见了拉托总裁。

  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出席中美联合经济委员会第17次会议。期间,周小川行长、胡晓炼副行长分别会见了美国证监委主席考克斯和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主席杰夫里。

  1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宴请来访的世界银行行长沃尔福威茨一行。双方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程及世界银行发挥的作用、世界银行如何帮助非洲国家摆脱贫困、中国如何将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介绍给非洲国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北京与印尼中央银行行长共同续签了中国与印尼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2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规范电子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维护银行及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应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行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保护债权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以及金融业的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月

  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提高清算效率,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

  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试点工程实施计划》,决定在湖南、贵州、北京等省市开展财税库横向联网试点工作,

  5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自小额支付系统上线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大额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小额支付操作规程》,以配合小额支付系统建设,保障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小额支付业务正常运行,防范支付风险,规范业务操作。

  十二月

  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出席在日本东京举行的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第29届副手会及特别政策会。会议讨论了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经济形势与汇率机制、第二期亚洲债券基金进展等问题。胡晓炼副行长表示,人民币汇率改革将继续遵循主动、渐进和可控的原则,与其他改革措施配合推进。

  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的中期磋商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和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等分别与磋商代表团会谈。

  14日中哈合作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主持会议,并与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副行长塔吉雅科夫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

  1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了2005年第四季度例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周小川主持。会议总结了2005年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并研究了2006年货币政策取向和措施。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小额支付系统推广工程实施计划》。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再贷款操作规程》,以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再贷款的管理与操作,明确此项再贷款的监督管理和偿还责任。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美元、港币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币存款利率上限分别提高0.5和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上限分别为3%和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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