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厘定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治理十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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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9:26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原则通过《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本报讯 记者付平报道 4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刘明康主持召开银监会第44次主席会议,研究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问题以及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工作思路,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会议认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银行业改革,扎实做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银监会专门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监测和考核,促进中、建两行公司治理改革的顺利推进。经过两年多的运行,在认真总结经验并积极借鉴国际最新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和试点银行改革进展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是及时和必要的。 会议认为,新发布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从广义公司治理出发,特别是针对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特定的转轨时期所存在的公司治理缺陷,提出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建设的十个方面要求,明确了改革的考核和监测指标以及检查报告制度,对于确保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根据该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细化公司治理方案,分层次落实责任,加强公司治理改革的上下联动,促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把自身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会议认为,独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是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外部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和外在表现。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审计理念、独立性、客观性和审计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特别是在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中暴露出的案件多由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远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会议指出,借鉴国际银行业内部审计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实际,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对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独立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在风险控制和为银行增加价值方面的作用,尽快设立审计委员会,建立独立于各级经营管理层、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足够数量和胜任审计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报告路线,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在听取支持金融创新的工作汇报时,会议认为,创新业务监管协作部成立以来,按照“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和完善并举”的要求,积极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创新,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会议指出,在“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创新业务监管协作部的工作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使命。会议强调,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解决银监会系统支持金融创新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创新监管专业岗位人员的业务潜能和创造力,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业务指导、监管规制建设以及对社会公众有关创新业务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为推动银行业开展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