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全部要披露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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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7:0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记者 张玉)昨日,记者获悉,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城市商业银行自2006年起全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公开披露有关经营管理信息。 要在媒体刊登年报
据悉,银监会的通知要求,城市商业银行自2006年起,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要求,以年度报告形式对其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披露。已跨区域发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联合重组的城市商业银行,应从以定性阐述和指标披露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定量模型分析与指标分析为主。上述城商行除按照要求制定年度报告外,还应在银行网站和省级以上专业媒体择要刊登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并应公开告知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银监会同时要求,城市商业银行要明确董事会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责任。存在虚假披露、不按期披露或无充分理由回避披露等问题的城市商业银行应及时纠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应追究有关机构及当事人责任。同时要发挥外部审计对城商行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督作用,通过规范外部审计行为、加强沟通等方式强化城商行的监管,保证城商行信息披露的质量。 已有70家进行试点 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已有70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批开展了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对此,银监会强调,已开展信息披露试点的城商行要注意防止信息披露不充分性、被动性、滞后性、虚假性和不可操作性等不良倾向,提高银行的社会公信力。 对此,北京大学客座教授、金融专家王守仁指出,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化程度不高,退出机制不畅,无法实现优胜劣汰。现在国内银行的风险已经很高,因为借助于政府信用,隐藏的问题至今才没有爆发。银监会此次要求银行强化年报披露和其他信息披露机制,是将银行向市场化推进的重要一步。 |